弹击捕猎野生鸟类 宾阳两男子当场被民警控制

2020年11月22日09:18  来源:南宁云—南宁晚报
 
原标题:弹击捕猎野生鸟类,宾阳两男子当场被民警控制

19日中午,在宾阳县工作的巴马籍男子黄某龙和黄某成,在路经宾州镇凤凰湖公园时,发现树林里有大量野生鸟类栖息,就动起了歪脑筋,想打点“野货”尝尝鲜。两人回住所拿弹弓和弹珠,对鸟儿实施弹击捕猎,结果被森林民警制止、控制。

11月19日14时许,宾阳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宾州镇凤凰湖公园树林用弹弓弹击野生鸟类。随后,森林民警赶往现场处理。

民警在凤凰湖公园的树林深处,发现两名男子正用弹弓射击猎捕野生鸟类,便立即当场制止、控制住这两名男子,暂扣被两名男子弹射致死的野生鸟类4只,缴获弹弓2把、弹珠60余发。

经询问,嫌疑人黄某龙、黄某成交代,他们来自巴马县,于今年6月份到宾阳县务工。11月19日早上在凤凰湖公园散步时,他们看见不少鸟儿在树林里欢跳栖息,就动起了歪心思,想打一些鸟儿尝尝鲜。两人一拍即合,回住所拿弹弓和弹珠后到凤凰湖公园树林处对鸟儿实施弹击捕猎。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据了解,新《野生动物保护法》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按照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对本行政区域内禁猎区、禁猎期、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作出规定。其中市民常见的弹弓,已被明确为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也就是说,用弹弓打鸟,情节严重的,或将面临刑事处罚。“任何伤害鸟类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市民如发现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犯罪线索,请及时向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举报。”宾阳县森林公安局相关负责人称。(记者韦东通讯员罗志桥)

(责编:陈露露、李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