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检察院:“三个90%”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见效

2020年11月10日10:15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为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落到实处,昭平县检察院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着力从完善制度机制上、扩大运用范围中、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方面,扎实开展工作,努力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2020年1月至今适用率达90%以上,取得了显著成效。

凝聚共识,建立配套机制。由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在适用实践推进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即有制度层面与认识层面的分歧和争议,还有机制供给上的不充分、相互配合上的不协调。为有效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该院积极履行主导责任,与公安、司法、法院等单位召开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专项工作联席会议,为共同贯彻落实该项制度进行认真磋商,就案件的判断标准、办理程序、速裁程序的适用、量刑建议等事项达成共识,制定相应工作制度,确保流程无缝衔接。如与公安机关建立对接“一线式”工作法,即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已自愿认罪认罚的,在移送案件的起诉意见书上盖“认罪认罚印章”,让认罪认罚最先落实在侦查一线,将矛盾化解、刑事和解最先解决在侦查阶段得到实现。与司法局建立值班律师工作机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与法院建立协调沟通机制,确立“类案 + 例外”量刑建议模式,就类案量刑情节、从宽幅度等达成共识,对疑难复杂、量刑裁量空间较大的案件加强沟通,确保量刑建议得到法院充分采纳。

广泛运用,保障诉讼权利。为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该院坚持做到可用尽用,扩大运用范围,不局限于在交通肇事、危险驾驭犯罪类等过失犯罪案件中常用,而且落实到侵财类、人身伤害类以及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各类型犯罪,争取做到办理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覆盖。2020年1月至9月份办理一审公诉案件145件228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132件204人,适用率达91%,占同期办结刑事案件的90%以上。同时提出精确量刑建议,努力提高法院对量刑建议采纳率。2020年1月至9月,在所有认罪认罚案件提出的量刑建议中,精准量刑建议占85%以上,法院总体采纳率高达90%。如邱某某和徐某某因道路通行问题引发一起寻衅滋事案件,造成龚某某等3人不同程度受伤及一商店不少电器损坏的后果。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及时组织双方调解,释法说理,征求其对认罪认罚从宽的意见。被告人邱某某等人主动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全部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促成当事人双方刑事和解。并建议对被告人判处缓刑,法院采纳了量刑建议,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节约了司法资源。

审前过滤,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该院积极做好“审前过滤器”工作,对于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的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有效促进案件繁简分流,保证司法资源更多用在疑难案件。对于有被害人的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加大调解力度,积极促使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作出不起诉决定。2019年至今,该院认罪认罚不起诉案件共143人,犯罪嫌疑人退赃款数额累计100多万元。如樟木林镇三江村的何屋屯与凤凰乡鹧鸪村,李某某等18人因田地交界纠纷问题,纠集众多村民随意殴打他人,并任意毁损公私财物,造成一人轻伤、二人轻微伤,汽车及房屋玻璃毁损的严重后果,情节恶劣。“李某某如能够取得被害人谅解,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承办检察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后,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赔偿被害人14.10万元。最终,审查认为,基于犯罪嫌疑人具有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且获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对其中7名起积极作用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对其他12名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该案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评为“年度化解社会矛盾精品案件”。

承办检察官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被害人权益保障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于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是从宽处罚的重要考虑因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退赃退赔、争取和解谅解的积极性得到了有效提升,实现案结事了,有利于社会矛盾的化解。

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尽力化矛盾、促和解,既提升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率,又修复了因犯罪行为受损的社会关系。(李宛霖 李新霞)

(责编:王芳、许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