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贵港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公开招聘1132名“民间河长”,与在岗履职的1810名“行政河长”共同守护全市江河湖库。
2017年开始,贵港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2019年以来,全市各级河长湖长累计开展巡河巡湖14万余次;协调解决水上住家船、永培村非法采砂、六务河养殖场等375个“四乱”问题。今年重点整治水域网箱养殖、拦网养殖,目前已拆除水域网箱养殖、拦网养殖面积54.97万平方米,拆除率高达99.94%。市公安、海事、交通运输、渔政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开展专项执法30多次,有效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
贵港市进一步完善考核问责制度,将各级河长湖长、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纳入2018-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考核和部门绩效考评内容;积极探索河长交办事项制度、“河长制+检察”合作机制,推进“民间河长”工作机制。
河长制湖长制推行以来,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稳居全国前列,今年前三季度全国排名上升至第11名。辖区内5个地表水水质目标考核断面连续3年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县级以上5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记者张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