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贵港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水恒主持召开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覃建平、罗冠荣、刘新玲、李叶义、黄桂林,贵港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郭淑娣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贵港市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和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贵港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办理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办理贵港市民办学校发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办理贵港市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和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为民营经济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表决。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0年贵港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贵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出缺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以及有关人事免职事项。会议还讨论了其他事项。
贵港市副市长黄星荣、农卓松,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成广,贵港市监察委员会、贵港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记者 李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