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三部门联合出台转贷资金管理办法助推经济发展

2020年10月20日15:56  来源:贵港日报
 
原标题:我市三部门联合出台转贷资金管理办法助推经济发展

  近日,贵港市财政局联合市工信局、金融办制定出台《贵港市重点工业企业专项转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明确转贷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健全贵港市转贷资金机制,加大对重点工业企业和小微企业资金周转的支持,帮助企业解决“过桥资金”难题,助推全市经济发展。

  明确重点支持对象,保障企业融资需求。《办法》明确转贷资金支持对象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银行信贷条件、生产经营正常、银行贷款即将到期但足额还贷、续贷出现暂时困难的市辖三区(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的重点工业企业和小微企业,其中“重点工业企业和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国家统计局2017年12月28日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标准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1000万元以下应急转贷资金。

  实行专业化运营方式,确保资金高效安全运行。《办法》采用平台管理运营模式,专业、高效推动转贷业务开展。委托广西贵港市金融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转贷资金管理平台,设立资金专户进行单独核算,建立专门团队负责管理,按照“有偿使用、封闭运行、滚动发展、确保安全”的原则进行运营,并由转贷资金管理平台、合作银行、企业签订资金使用协议,明确三方权利和义务。

  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办法》通过合作方式调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转贷业务的积极性,降低企业融资过程中与银行的沟通成本。强化部门引导责任,由贵港市金融办及贵港银保监分局引导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转贷业务,提供有关融资信息,协调贷款银行办理转贷手续。同时,以合作为推进方式,由转贷资金管理平台与银行签订转贷资金合作协议,明确合作方式、办理流程、各自权利义务,推动“政银企”合作。(记者易舟芹 通讯员黄安琪 何泰乐)

(责编:张芳、陈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