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药监局部署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传培训工作

2020年09月08日10:03  
 

目前,自治区药监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级药品监管局部门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实施前的宣传培训工作,为条例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根据通知安排,从2020年8月起至12月,利用4个多月时间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传培训活动。一是邀请专家解读《条例》。解读修订《条例》的背景、意义,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确保化妆品监管工作符合《条例》的最新要求。二是组织开展《条例》巡回宣讲活动。自治区局组建《条例》宣讲团,深入各市或者利用网络授课形式开展《条例》巡回宣讲活动,对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骨干进行培训。三是分门别类开展集中学习培训。有计划地组织对本部门不同岗位人员进行分类培训,使其掌握与本职岗位相关的《条例》主要内容,特别是加强对一线监管人员和企业的培训。要求在年底以前,对上述各类人员培训的覆盖率要求达到100%。四是大力开展社会宣传活动。按照当前疫情防控的总体要求,创新宣传和培训方式,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和平台,多种方式,进行系统宣传和培训,有效扩大《条例》的社会认知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化妆品安全使用意识、监督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通知要求通过学习宣传《条例》,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促进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进一步推进我国化妆品监管的科学化、法治化、国际化和现代化进程。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责编:周雨乐、许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