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到平乐县调研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2020年08月27日09:55  来源:法治桂林
 
原标题:自治区司法厅到平乐县调研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为加强全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司法所机构网络建设水平,发挥好司法服务群众,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8月12日,自治区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副处长韦科富一行到平乐县开展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调研。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朱建华,县司法局局长陈艳清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平乐县司法局二塘、桥亭、张家、同安等4个司法所以及平乐县党群服务中心、桥亭乡大塘口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通过实地查看、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充分肯定了平乐县司法行政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据悉,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基层司法所的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得到长足发展。10个司法所业务用房总面积2601.28㎡,全部为独立业务用房,并按规定使用司法行政徽章和标牌。各司法所均配备了社区矫正执法仪、电脑、高速扫描仪、打印机、档案柜、办公桌、电动车等设施装备。今年共投入23万元,完成二塘、张家、桥亭3个司法所外观标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全面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和“抓党建,铸铁军,提升执法满意度”主题教育活动,以创建诚信司法所为目标,通过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注重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加强业务培训,推行所务管理公开化等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干警队伍建设,建立了一支人人业务强,调解技艺高,工作扎实,群众信得过的司法队伍,得到了当地群众的信任和党委、政府的好评。同时,司法行政工作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托平乐县政法部门服务县域经济工作中心,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工业集中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抽调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入驻办公,在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方面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为该县工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调研组指出,司法行政工作要按照司法部的要求,全面推进基层司法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紧跟时代发展需要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做到“人民群众盼什么,党委政府抓什么,司法行政工作就切入到哪里”,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朱建华表示,平乐县司法行政工作一定按照司法部的要求,加强基层司法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大投入,使基层司法所功能更齐全,保障更到位,服务更优化,队伍更过硬。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行业人民调解工作,打造高标准高规格的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示范点和个人调解室,选聘好培训好培育好一批优秀人民调解员,确保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实现群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双提升”,为平安平乐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责编:许荩文、庞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