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东兴市税务局收到了当地人民法院协助划转的260万元税款,这是双方建立征缴协作机制以来,法院协助划转的最大一笔税款。
“现在拍卖公告上确定交易所产生的税款,被执行人需承担的部分,由法院直接从取得的拍卖款中协助划转,对买受方来说,省了不少税费和精力。”市民张先生对双方协作机制点赞。
据了解,以往过户时常因被执行人债务缠身、行迹难寻等原因,法院在发布个人不动产司法网拍公告时直接规定,需由买受方承担买卖双方全部税费。而税费征纳、优惠减免适用则需视具体情况确定,对于买受方来说,最难莫过于发现拍卖标的物在前几道交易环节存在欠税、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档案程序繁琐等情况,因此“负担重”“多跑腿”“过户慢”时有发生。
2019年12月底,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签署了税费征缴司法协作合作协议,通过建立信息传递、涉税失信联合惩戒、行政执法交流、司法处置房产定向询价、数据共享、税费征缴业务衔接等机制,加强了法院执行工作与税务税收征缴的衔接,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促进税务机关规范执法。
在实际操作中,对于涉及个人房产拍卖的,税务方根据法院所拍卖的不动产价格,计算出被执行人需缴纳的税费金额。之后,法院方则根据税务局的函告在拍卖公告中明确被执行人的税收负担,相关税款由法院从拍卖成交款项中协助划转。
“税务+司法”模式,不仅保障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涉税司法财产处置的规范透明,而且也维护了公平公正的税收秩序,对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和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支撑。(黄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