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多方发力 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2020年08月18日09:38  
 

近年来,广西财政根据国务院《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两纲”)的部署要求,积极采取措施,统筹安排资金,不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不断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大力支持推动广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一、持续加大自治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专项经费对下补助力度

2020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自治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专项经费1600万元(其中补助市县1127.5万元),同比增幅达8.6%,自治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专项经费对下补助实现了“五连增”。通过加大对市县妇女儿童事业的补助力度,提高了示范效应,引领财力较好的市县持续加大对妇女儿童事业的保障力度,有效提高了全区市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保障水平。在具体支持范围方面,将婚调委服务、巾帼脱贫示范基地、大篷车进村服务、桂姐姐宣讲队、环保妈妈、父母成长计划、“两癌”保险、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等项目作为重要内容,突出支持方向,体现支持重点,切合工作实际,取得工作绩效,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积极安排广西“儿童之家”创建奖补资金

根据新“两纲”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关心关爱农村儿童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自治区财政积极支持“儿童之家”创建工作,不断改善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教育环境。截至2020年6月底,全区各市、县(市、区)完成投资1778万元,已建成“儿童之家”402个,在建“儿童之家”974个。自治区本级财政计划安排2225万元对全区“儿童之家”创建工作进行奖补,相关奖补经费在全区如期完成创建任务后拨付。

三、统筹支持广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

一是全力支持自治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项目建设。近年来,自治区财政加大经费统筹力度,全力支持自治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截至目前,已累计安排1.24亿元。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将根据自治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推进情况,积极跟进支持项目建设有关保障经费,推动自治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早日投入使用。

二是加大力度支持县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的若干措施》要求,自治区财政及时下达乡村振兴资金——县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经费2650万元,对广西16个县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进行奖补,进一步提高广西基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保障水平。

四、积极推进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并及时下达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补助经费196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县级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制作统一标识、办公场所改造完善、购买基本服务设施、团务用品等方面的支出。在分配资金时,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确保资金覆盖贫困地区安置点。推进基层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将进一步提高团组织对青少年的影响力、吸引力、凝聚力,为青少年参与广西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五、扎实实施预算绩效评价和政府购买服务试点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自治区财政厅积极履行职责,强化支出约束,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妇女儿童事业发展重点支出需要,与此同时,积极宣传并推动相关单位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在下达相关经费时同步下达预算绩效目标,进一步指导和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此外,还不断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将自治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相关项目纳入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确保“两纲”相关项目稳步推进、顺利实施。

六、加大监督力度,推动妇女儿童专项经费全面落实

在强化经费投入保障的同时,自治区财政持续加大对妇女儿童事业各类专项经费使用的监督力度。一是积极督促市县财政部门按规定落实本级推进新“两纲”实施相关经费,有保有压,精打细算,确保重点工作支出需要。二是督促市县财政部门及时足额拨付资金,落实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对发现挤占挪用专项经费的,严格依法追究责任,推动妇女儿童事业专项经费全面落实。

来源:广西财政厅

(责编:陈露露、李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