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律师协会印发《广西律师协会关于支持广西律师事务所设立境外分支机构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共分为四个部分,明确了支持广西律师事务所设立境外分支机构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措施、工作保障等。
《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力争广西律师事务所在境外特别是东南亚国家的分支机构达到5家,到2021年底达到7家,到2022年底达到10家。
《方案》提出了支持广西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的三项具体措施。一是加强行业指导,提高涉外法律服务水平。广西律师协会加强对广西律师事务所设立境外分支机构的指导,主动联系自治区商务厅、发改委、国资委等部门,了解广西企业投资的主要目的国,并据此收集整理和研究编撰东南亚国家法律服务国别报告,提升境外分支机构设立的精准性、有效性。建立由涉外律师、区内高校教师组成的广西涉外法律服务师资库,适时举办涉外法律服务培训,扩大境外国家和地区有关法规、政策的知晓度。二是发挥地方优势,突出律所特色。紧密结合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及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围绕广西对外开放战略布局,打造可提供东南亚小语种法律服务的特色品牌律师事务所。指导广西律师事务所根据自身的优势、市场定位、发展理念,确立不同的发展方向、业务领域和重点发展涉外法律服务的地区,形成品牌特色。三是加大支持力度,推动律师“走出去”。广西律师协会设立专项经费,对2022年12月31日前申请在境外新设分支机构的广西律师事务所一次性补贴10万元/家。鼓励广西律师事务所吸收海外“双证”律师、海外留学人员,鼓励已开设境外分支机构的广西律师事务所吸收当地留学生在境外分支机构实习。在广西律师事务所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的执业律师优先纳入广西涉外法律服务律师人才库,并适时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和“一带一路”跨境律师人才库推荐。
《方案》明确了支持广西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的相关工作保障。广西律师协会将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及落实广西律师事务所设立境外分支机构有关事项,及时了解和掌握广西律师事务所境外分支机构设立及运营情况,并按季度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报告广西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情况及境外设立分支机构业务情况。同时加强对广西律师事务所设立境外分支机构的宣传,依托广西律师协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开设广西律师事务所境外分支机构宣传专栏,发布律所动态、人才招聘等信息,形成鼓励、支持更多广西律师事务所“走出去”的良好氛围。(吴岚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