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生态环保工作成效显著

2020年07月01日11:16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新闻发布会现场。王勇摄

人民网贵港7月1日电(王勇)6月30日,贵港市生态环境局举行2020年上半年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新闻发布会,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梁婉华介绍了有关情况。

梁婉华介绍,今年以来,在疫情防控期间,贵港市生态环境系统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国家生态环境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贵港市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各项工作,在水、土、气“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招商引资、生态环境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环境空气质量方面。2020年1月1日—6月28日,贵港市主城区共监测天数179天,按实况计算,共173天达到或优于Ⅱ级标准,污染6天(2019年同期超标天数7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6.7%,PM2.5浓度为30μg/m3,PM10浓度为49μg/m3。与去年同期相比(2019年1月1日-6月28日,共172天达到或优于Ⅱ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6.1%,PM2.5浓度为32μg/m3,PM10浓度为48μg/m3),优良率提高了0.6个百分点,PM2.5浓度下降了6.3%、PM10浓度上升了2.1%。

水环境质量方面,1—5月贵港市主要河流国控断面水质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四条河流(郁江、黔江、浔江、武思江)的5个国控监测断面为火电厂、白额、石嘴、武林渡口、武思江大桥,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的Ⅲ类及以上标准,无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根据生态环境部近期公布了2020年1-5月全国地表水质量状况。在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中,排名第13位。全国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1.2%,贵港市为100%,贵港市优于全国平均水平18.8个百分点。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贵港市利用技防+人防强化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焚烧行为。贵港市是全区首个完成秸秆禁烧监控系统建设的地级市。秸秆禁烧智能监管系统实行24小时全天候智能在线监控,发现露天焚烧秸秆火点,将自动告警至网格管理员,网格管理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火点处置。截至4月30日,秸秆禁烧智能化监管系统共发现火点1976个,及时处理1849个,处理率达93.6%。期间,市生态环境局各派出机构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453人次,发现并违法焚烧秸秆行为531起,立案查处183起,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03份,共处罚金56900元,并取消相关农户的农业补贴。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县市区及有关乡镇进行了通报,并通过电视台、微信微博、网站等媒介曝光秸秆焚烧行为。5月18—19日,全区秸秆禁烧工作推进会在贵港市召开,进一步向全区推广贵港市秸秆禁烧管控方面的工作先进经验。

疫情防控期间,贵港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为广西贵港北控水务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能力为10吨/日,疫情期间运行负荷约70%左右,为及时、高效、妥善处置医疗废物提供了重要保障。疫情防控期间,贵港市累计收集处置医疗废物1000余吨,其中涉疫情医疗废物约50吨,涉疫情医疗废物包括医疗机构、隔离观察点等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废弃口罩等。贵港市通过加强执法监管,做到涉疫医疗废物应收尽收并日产日清,严格消杀,全程精细化管理,未发生医疗废物二次传染及环境污染事件,保障了人民健康安全。

医疗废水处置及环境执法监管方面,根据《贵港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公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收治医院的通知》,贵港市共3家定点收治医院,分别是贵港市人民医院、桂平市人民医院和平南县人民医院。全市3家定点医疗机构的废水都按相关国家标准要求得到了有效处理,而且3家定点医院日常会对医疗污水卫生学指标进行监测,确保相关指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这3家定点医疗机构污水排放后进入4家城镇污水处理厂,针对这次疫情,所有接收定点医疗机构污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都加强了杀菌消毒的工作,主要是提高消毒药品投放量、投放频次、消毒时间,确保出水消毒设备稳定运行,出水达标排放,切实防止新型冠状病毒通过污水传播扩散。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以及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均未受到疫情防控影响,火电厂、石嘴、武林渡口、达开水库和六陈水库等地表水监控断面水质优良率为100%,泸湾江、桂平市、平南县和覃塘区等4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在环境执法方面,贵港市推行环境监督执法的正面清单。该市制定印发《贵港市木材加工企业、砖瓦行业企业、商品混凝土企业环保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分两个阶段对相关企业进行环保专项检查、整治。同时,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督查,今年上半年分别对县市区、有关市直部门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进行了三次调度和两次督查。2019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61个现场发现问题,已完成整改40个。截至5月25日,已全部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信访案件424件,完成率100%。

此外,贵港市修订《贵港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通过“12369”环保热线等平台积极开展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受理了符合奖励条件的有奖举报案件8件,已实施奖励3件,奖励金额1.8万元。

(责编:王勇、周雨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