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抅引人、留人难问题,更好地做好健康扶贫工作,田林县就加强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落实乡村医生待遇出台了多项措施。
一是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可以采取直接面试、直接考察方式公开招聘。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45岁以下;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所有用编人员实行“县聘县管乡(镇)用”,在聘期内,可以在全县乡镇卫生院流动;聘期满后,可以通过直接考察等公开招聘的方式在全县事业单位中流动。乡镇卫生院聘用的技术骨干可签订长期聘用合同;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根据其取得的职称和实际工作能力,按程序聘用到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四级、七级或十级;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累计满25年的人员(不含定向评价取得职称的人员)到全县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可以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取得高级职称的直接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四级或七级,取得中级职称的直接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十级。
二是参与县域医共体建设的乡镇卫生院人员绩效工资参照县域医共体牵头县级医院绩效分配方案进行分配,乡镇卫生院于年末将业务收支结余扣除限定用途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后,转入结余分配,年末结余为正数的,按不超过70%的比例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按不低于30%的比例用于事业发展基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可统筹使用;乡镇卫生院新聘用人员入职时即办理享受转正定级后工资待遇,并高定2个薪级工资。2017年以后新进的其他在职同类人员现行薪级工资未达到上述新聘人员薪级工资的,同等享受上述高定政策;乡镇卫生院聘用编外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县本级财政聘用编外人员最低工资待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所需经费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解决,纳入县级财政年度预算给予安排。
三是村卫生室医生补助按照村民委副主任每月1400元的补助标准落实,按月发放,今后有村“两委”干部工资调整提高的,村医补助也同步调整提高;鼓励村医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对纳入管理的村医取得执业助理医生资格或国家承认的医学类大专学历的每月增加400元,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卫生系列初级(师)职称或全日制大专学历的村医每月增加600元,取得卫生系列中级职称或国家承认的医学类本科学历的村医每月增加800元,取得卫生系列高级职称或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村医每月增加1500元。
四是村卫生室医生实行“县管乡聘村用”, 每2年一聘,受聘村医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县卫健局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落实乡村医生待遇出台后,将有效地解决基层卫健部门招人难、留人难问题,对健康扶贫将起到积极的作用。(戴天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