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6月22日起机动车违停人行道将被交警处罚

2020年06月23日08:51  来源:南宁云—南宁日报
 

专项整治车辆违停 维护文明交通秩序

6月22日起,机动车违停人行道将被交警处罚  

6月22日,南宁交警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市范围对机动车占用人行道违法停放行为进行重点查处整治。截至当天17时,各交警大队共查处、拖移在人行道上违法停放的机动车100余辆。

当日上午,记者在华东路某主题餐厅楼下看到,一辆银灰色私家小轿车占用消防通道违法停放,南宁交警四大队民警巡逻时发现这一违法停放行为后,按照车主留在车上的电话号码联系车主,但电话号码无法拨通。民警在原地等候车主七八分钟后,给这辆违法停放车辆贴了处罚单。

在友爱南路金之岛窗帘城人行道前,一辆白色小轿车因占用人行道违法停放被交警查处,交警对车主徐先生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处以150元罚款。

南宁交警四大队民警张善业介绍,根据相关规定,自2020年6月22日零时起,南宁市城市道路人行道机动车违法停放行政处罚权的执法主体调整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不再负责此项行政处罚。当天,交警四大队根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对辖区范围机动车占用人行道违法停放行为进行了查处整治,上午8时许已经对金之岛窗帘城附近人行道上的几辆违法停放车辆进行了拖移。

据了解,针对机动车占用人行道违法停放行为,如果路段设置有禁停标志,对该机动车驾驶员处以罚款200元和记3分;如果路段未设有禁停标志,则处以罚款150元和不记分。交警部门表示,对机动车占用人行道违法乱停放行为,将继续加大执法整治力度,同时呼吁广大驾驶员遵章守法,与人方便,与己方便。

“如果我们每个驾驶员都能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停车,城市交通会更加文明有序,城市面貌也会变得更加美丽。”车主黄先生说,他非常支持南宁交警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查处整治机动车占用人行道违法停放行为。(记者 朱新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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