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印发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 17条规定禁摊派任务

2020年06月04日08:50  来源:广西新闻网
 

日前,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近日广西印发了《广西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发布17条禁令为中小学教师减负,其中包括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承担寄宿制学校的安保、学校食堂管理等非教学管理工作等多项规定,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

据悉,在《广西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中,对一些跟教学无关的工作明令禁止,其中包括:不得要求中小学教师反复填写扶贫表册资料,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驻村扶贫;不得硬性要求中小学校和中小学教师参加各类社会性评比、知识竞赛、文艺汇演、主题征文、问卷调查等活动;不得向中小学教师摊派计划生育政策宣传,人口普查信息采集录入,社会保险信息采集录入与收费,农村农民信息调查统计等任务;不得把庆典、招商、拆迁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强制摊派给中小学校,并向中小学教师下达指令性任务;不得随意要求中小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举办换届选举、年会晚会、体育赛事等有关活动;不得安排中小学校和教师频繁参与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治安等社区建设活动;不得向中小学教师摊派计划生育政策宣传,人口普查信息采集录入,社会保险信息采集录入与收费,农村农民信息调查统计等任务;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培训活动等等。

此外,严格限制和规范对中小学教师的抽调借用。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参与重大决策部署任务的,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继续借用的,连续借用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个月。 严格规范涉及中小学校和中小学教师的材料填报工作,精简填报内容和次数,不得要求重复填报或多头报送。规定开展各类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不得实行“一票否决”或层层签订责任状,不得简单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等方式代替实际工作评价,不能工作刚安排就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规定开展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审、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专业技能竞赛等评比考核,不得擅自提高准入门槛,不得设置繁琐评审程序,不得以考试成绩、升学率、学历、论文、奖项作为唯一性评价指标。(记者 谢琳琳)

(责编:庞冠华、周雨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