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贴民心 送法维权惠民生

——柳州市开展全国助残日法律援助活动有声势有成效

2020年06月03日08:25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今年5月17日是第三十个“全国助残日”,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以此为契机,紧紧围绕“助残脱贫,决胜小康”这一主题,大力开展助残法律援助宣传和服务月活动,努力加大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工作力度,把法律送到残疾人身边、送进残疾人家中;大力开展法律维权服务,始终坚持“四优”(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办理)工作原则,积极营造“平等、参与、共享”的社会环境,激发全社会扶残助残热情,帮助残疾人解决涉法问题,提振残疾人生活信心,让残疾人共享法治建设成果,努力塑造公正法治友爱和谐的良好社会风气,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

拓展宣传面,提高法律援助认知率和用法意识

5月28日,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工作人员和专业律师来到融水县汪洞乡设立宣传站点,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咨询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并就残疾人弱势群体比较关心的劳动权益保护、赡养扶养、婚姻等渉残涉法方面的疑问进行解答,并详细告知残疾人、弱势群体在申请法律援助方面的方法步骤。此次集中宣传,向残疾朋友们及来往的群众发放《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手册》《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手册》《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手册》等各种宣传材料共计300多份,现场解答咨询113人次,提高了“全国助残日”宣传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在助残法律援助宣传和服务月中,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还积极组织和指导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为残疾人送法上门活动,到残疾人家中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手册,举办残疾人法律知识专场讲座,为残疾人知法用法提供实时帮助;并依托“柳州法治”微信公众号,以案说法,广泛宣传《残疾人保障法》《法律援助条例》《残疾人权益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让残疾人获取最新的法律援助信息,方便残疾人遇到法律问题能及时求助法律援助机构,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和弱势群体的用法意识。

实打实服务,法律援助惠及残疾人群体

去年10月的一天,覃女士下班骑电动车回家途中,遭路边轿车突然开门撞倒,致腰1椎体爆裂性骨折等多处受伤。覃女士幼时患小儿麻痹症肢体残疾,现腰椎再受损,行走更艰难了。尽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肇事司机周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但周某认为车辆已投了保险,应由保险公司负责。而保险公司只在前期赔付了少部分医疗费后,也不再赔偿,就等着她诉讼。覃女士筹借后期治疗费已一身外债,哪里还有钱去请律师为她维权?于是,覃女士来到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希望能得到法律援助。

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初步了解覃女士的情况后,立即开通了“绿色通道”,受理了她的申请,并指派了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何丽明律师承办该案。

何律师根据覃女士的情况,为她提起了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各项诉请合计182018.10元。同时,依法为覃女士申请了先予执行。另外,由于覃女士发生交通事故是在下班途中,何律师还指导其申请工伤认定。

先予执行的申请最终因覃女士无法提供担保而未果。但法院也根据覃女士的情况,尽快安排开庭审理。开庭后,合议庭几乎全部采纳了何律师的代理意见,做出判决如下:一、被告保险公司支付原告覃女士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73363.69元;二、被告周某赔偿原告覃女士鉴定费2600元。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维持了原判。更欣慰的是,拿到二审判决书的同时,覃女士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也获得认定为工伤,覃女士将得到进一步的赔偿,其合法权益得到了最大化地维护。

一直以来,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不断健全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和服务网络,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法律援助服务。仅今年以来,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7件,涉及金额61余万元,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满意率达100%。(傅永新 邓文涓)

(责编:郭振乾、许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