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药监局部署开展医疗器械“清网”行动

2020年05月22日16:58  来源:广西新闻网
 

  为切实加强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医疗器械“线上线下”销售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净化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环境,保障公众用械安全,5月11日,广西药监局印发通知,从即日起到今年11月,广西开展医疗器械“清网”行动,强化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严惩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行动重点检查第三方平台全面履行管理责任情况,检查网络销售企业全面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强化药品监管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加强医疗器械网络交易监测,加强部门协作和行刑衔接。

  行动方案明确5个工作要求: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广西药监局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清网”行动,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第三方平台和网络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广西药监局对行政区域内第三方平台的监督检查年度覆盖率要达到100%。各设区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广西药监局下发的《2020年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行政区域内网络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对2020年10月31日前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上新增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检查覆盖率不低于90%。加强对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线上”信息和“线下”实体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整改不到位的第三方平台、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广西药监局约谈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并向社会公开,有关网站要向社会曝光。

  加强示范引领

  广西药监局作为国家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工作6个联系点之一,在国家局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测试点,总结经验做法,加快统筹提升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水平,做好对基层监管的监督和指导。同时做好对基层监管的监督和指导,遴选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钦州市和南宁市青秀区等4个设区的市和1个城区作为广西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联系点。国家局指定的市局要积极开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测试点,通过典型示范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引领作用,加快提升基层监管效能。

  探索创新监管

  结合监管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有关监管动态,认真梳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的经验做法、亮点举措,并注重从加强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社会共治、创新监管机制加强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和网络销售企业监督检查、查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违法行为等方面,认真谋划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的工作思路和举措。

  强化考核评价

  广西药监局将运用监督检查、电话查询、现场督查等方式方法,指导监督各设区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清网”行动,结合各设区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总结,对各地属地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网络监测线索处置情况、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线上”虚假信息不得“一删了之”“下架了之”,要深挖细查,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发现第三方平台、网络销售企业存在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行为,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通讯员 黄柳菊)

(责编:周雨乐、庞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