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驾车玩“漂移”交警寻踪布控查缉涉案当事人

2020年05月22日08:32  来源:南宁云—南宁晚报
 

男子驾车玩“漂移”交警寻踪布控查缉涉案当事人

因擅自改变车辆外形等被罚款3200元并处拘留

张某指认涉案改装车辆(警方供图)

张某驾驶白色小轿车在仙葫大道莫村大转盘玩“漂移”时,让人拍下视频并发到网上炫耀。南宁交警依托大数据平台分析研判,在仙葫大道一家汽车维修店前将嫌疑车辆查获,张某随后被带走。目前,张某因擅自改变车辆外形等被罚款3200元,并处15日以下的拘留。

近日,一段汽车炫技的微信视频在网络热传。视频中,一辆白色小轿车在仙葫大道莫村大转盘玩“漂移”,刺耳的刹车声不断传来,存在巨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南宁交警部门对此十分重视,迅速展开调查,依托大数据平台分析研判,很快掌握了嫌疑车辆及驾驶人张某的踪迹,并组织警力进行布控查缉。

5月18日上午,民警在仙葫大道某汽车维修店前将嫌疑车辆查获,随即又在江南区五一宏德路口将张某控制。经调查,张某此前因交通违法已被记17分。民警在张某手机中还发现其多段飙车、“漂移”视频。张某称,自己曾从事电影中的驾驶特技表演工作。3月11日22时40分许,趁道路上车流量少,张某驾车在仙葫大道莫村大转盘进行“漂移”炫技,他的朋友在后方用行车记录仪进行跟拍,随后将视频发送到互联网上。

为了提高车辆的操控性能,达到更加惊险、刺激的类似电影特技拍摄的效果,张某对汽车后轮驱动系统、发动机进气系统、全车悬挂系统、方向盘、水温表、机油压力表等进行了改装,且改装信息均未在公安车管部门备案。

最终,张某因擅自改变车辆外形以及已经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表演、驾驶证记分满12分仍驾驶机动车等3项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被处以罚款共计3200元,并处15日以下的拘留。

■法规链接

根据《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不得实施互相追逐、竞驶、竞技、驾驶表演等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第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进行互相追逐、竞驶、竞技、驾驶表演等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属于非机动车的,处二百元罚款;属于机动车的,处二千元罚款,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潘国武)

(责编:李敏军、陈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