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创建“最美风光线” 建设美丽幸福乡村

2020年05月08日15:43  来源:南宁日报
 
原标题:广西日报传媒集团主办

近日,记者从市乡村办获悉,据《关于印发南宁市建成区外乡村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安排,我市制定了《南宁市乡村道路“最美风光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2020年起,利用一年的时间,在全市大力推进乡村道路“最美风光线”创建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十条最美风光线”评选活动。

根据《方案》,以全市各县(区)、开发区辖区内国道、省道、县道、风景旅游区道路等乡村道路沿线为打造对象,创建范围包括本辖区道路沿线所经县城、城区(开发区)城乡接合部或乡镇镇区,道路长度10公里以上,涉及4—6个村屯(至少包括:精品示范型村庄1个或设施完善型村庄1—2个,基本整治型村庄实现全覆盖,如历年打造的各类示范村也可替代,但要按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的建设标准进一步完善提升)。

为切实做好我市乡村道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风貌提升、重要节点绿化美化和景观提升等工作,打造乡村道路“最美风光线”,进一步巩固提升首府南宁美丽乡村建设成果,《方案》要求参与“最美风光线”创建的乡村道路按照“沿线环境整洁美、沿线道路养护美、沿线综合管理美、沿线景观特色美、沿线风貌协调美、沿线治理和谐美、建立机制长效美”七项创建标准进行打造。

各县(区)、开发区按照创建范围和标准,组织开展“最美风光线”创建工作,在重点打造、体现特色、可复制可推广并能代表本县(区)创建水平的基础上优中选优,从参加创建的道路风景线中向市级择优推荐参评风光线,其中县、城区各推荐2—3条,开发区各推荐1—2条。通过实地考察,按照创建标准和优中选优的原则,全市最终评出10条“最美风光线”,报市“美丽南宁”乡村建设领导小组认定后印发通报,对获评的县(区)、开发区以及所涉及乡镇给予“美丽南宁”乡村建设活动工作目标专项考评加分奖励,并在媒体上公布推介。(记者何任朗 实习生胡航桦)

(责编:陈露露、李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