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社科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广西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社团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规范和引导我区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社团健康发展作出工作部署,提出一系列措施,推动我区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社团发展进入新阶段。
《实施意见》根据中宣部、民政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社团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广西实际、突出广西特色,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到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社团的治理之中,肯定了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社团的重要地位,进一步明确了推动新时代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社团发展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实施意见》分4个部分12条内容,统筹谋划我区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社团工作,重点突出、要求明确、措施具体,支持措施还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为新时代广西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社团发展指明了发展方向,提供了理论和实践双重支撑。
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社团要以《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管理、提升能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打造品牌、扩大影响。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党建引领,确保广西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社团正确的学术导向和发展方向,一手抓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突出新型智库功能,着力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社团研究交流、宣传普及、资政服务、桥梁纽带作用,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