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部署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专项检查

2020年04月23日17:05  
 

4月20日,自治区药监局根据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专项检查工作调度视频会议部署和专项检查工作要求,制定印发《2020年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定于4月至10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专项检查。

实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是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 联动的重大举措,专项检查按照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共治的原则,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品种及后续纳入的中选品种为重点,突出中选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通过企业自查和集中检查方式,督促企业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保证药品经营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确保中选药品质量安全 。

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2020年6月前为企业自查阶段,中选药品配送单位(药品批发企业)对中选药品质量风险的经营环节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整改报告并上报。7月-9月为集中检查阶段,自治区药监局组织对中选药品的配送单位及有关医疗机构、零售企业开展集中检查,并限期整改有关问题隐患。10月总结报告阶段,全面总结专项检查工作。

专项检查期间,将坚决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责编:周雨乐、庞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