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广西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保障公众化妆品消费使用安全,广西药监局印发2020年全区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计划通知,启动2020年广西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
2020年广西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主要对全区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抽检,重点监督抽检易发生安全风险性的产品,查处质量不合格与安全性不合规的产品,打击违法使用化妆品禁限用物质行为。此次抽检的化妆品涉及防晒类产品、宣称祛痘/抗粉刺类产品、面膜类产品、宣称隔离防护的国产非特一般护肤类产品、护唇及唇部彩妆类、染发剂(氧化型染发产品)、宣称保湿滋润国产非特一般护肤品、婴幼儿类护肤产品等7大类共1440批次,其中自治区本级600批次,市级840批次。抽样场所类型包括:集中交易场所、商场、超市、零售连锁店(不含商场专柜)、药店、专卖店、美容美发场所等化妆品经营单位,重点关注集中交易场所、超市、专卖店、美容美发场所。
此次化妆品监督抽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加强监督抽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及时发现化妆品安全隐患,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保障化妆品的消费安全。广西药监局主要采取四项措施推2020年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一是以问题为导向,对历年监督抽检不合格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进行跟踪抽检,对有夸大宣称和暗示医疗作用的产品重点进行抽样。二是严格质控管理,检验机构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妆品监督抽检承检机构工作规范》开展检验,采取有效的质控保障措施,依照法定的检验依据和检测方法开展检验工作。三是坚持监检结合,抽样与现场监督检查结合开展,及时查处抽样过程中现场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四是严格依法查处,严格依法依规及时处置抽检不合格产品,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深化生产经营企业化妆品安全责任意识,有效提升广西化妆品产品安全水平。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