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内外资企业新能源汽车享受同等市场准入待遇

2020年04月18日08:57  来源:南宁云—南宁晚报
 

广西发布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

新能源车企不分“内”“外”同等市场准入

保障内外资汽车制造企业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享受同等市场准入待遇;提高来华工作便利度,优化外国人申请来华工作许可办理流程……广西近日发布《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打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外商投资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提振投资信心。

支持外资参与广西优质资源开发

在深化对外开放方面,《意见》明确,支持外商投资新开放领域。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参与广西优质资源开发和重点产业项目建设。支持在新能源汽车制造、国际海上运输、船舶代理等新开放领域设立外商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鼓励外资参与广西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建设,投资医疗产业和机构。

加快金融业开放进程。鼓励东盟国家中央银行和国际金融组织在广西设立代表处。推动广西城市商业银行引进合格境外战略投资者或实现外资金融机构入股。鼓励外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开展中马“两国双园”金融开放试点。

支持外商投资汽车产业。保障内外资汽车制造企业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享受同等市场准入待遇。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新能源汽车制造基地,建立跨境汽车产业链。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充电桩制造等配套业务,开展平行汽车进口、二手车出口业务。

同时,着力提高市场公平性,统一内外资建筑业企业承揽业务范围。坚持按照内外资机构同等待遇原则,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的资质审批工作。

创新解决外商投资企业的痛点堵点

《意见》提出,加大投资促进力度。创新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在广西自贸试验区投资、运营和发展中的痛点、堵点,及时将企业对制度创新的新需求纳入改革试点范围。对自治区级经济管理行政审批权限要应放尽放,实现“片区事片区办”。

强化开放型园区平台招商引资。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向经济技术开发区、边境经济合作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等重点开放型园区集聚。

提高外商投资促进综合服务水平。建立外商投资企业“直通车”服务机制,推行“外商投资企业专员制”,为重点外商投资企业开展“一对一”服务。加大对外资的招商支持力度。适当放宽对商务、投资促进等涉外招商单位和国家级开发区的投资促进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批次的限量管理。各设区市、县(市、区)可根据招商工作实际,制定考核激励政策,对招商部门、团队内非公务员岗位实行更加灵活的激励措施。

压缩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时限

提升投资便利。根据《意见》,广西将降低资金跨境使用成本,扩大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试点范围。提高来华工作便利度,优化外国人申请来华工作许可办理流程,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内,探索推行无纸化和“不见面”审批。对有创新创业意愿的外国留学生,可凭中国高校毕业证书申请2年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已连续两次申请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可在第三次申请时按规定签发5年有效期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同时,打造外商投资企业公平竞争环境。全面落实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标准化工作,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参与医疗器械、食品药品、信息化产品等标准制定。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供应商条件确定、评标标准等方面,不得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歧视,不得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或者投资者国别,以及产品或服务品牌等。对重点外资项目和重点地区的投资环境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优化外资项目规划用地审批程序,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加快外资项目落地进度。(记者 韩沛)

(责编:李敏军、陈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