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检察院成功化解劳动纠纷 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2020年04月15日16:47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李品华给检察官送上锦旗。自治区检察院供图

人民网南宁4月15日电 “感谢自治区检察院,为我们民营企业真正解决困难,让我真切感受到了广西检察机关为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做出的实实在在的努力,我对今后企业的发展充满了信心。”近日,一起劳动关系纠纷案的申请监督人——玉林市品华居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品华来到自治区检察院赠送了“执法为民谋共赢 助力民企促发展”的锦旗。他握着案件承办检察官的手,不断表示感谢。

事情要从2016年8月说起。

陈某系玉林市品华居食品有限公司原雇员,在公司从事保安工作。2016年8月的一天,陈某在下班途中因闯红灯而发生交通事故身亡。公安机关认定陈某与肇事司机各承担50%的责任,为此,保险公司向陈某家属做了理赔。

之后,陈某亲属以交通事故发生在下班途中为由,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人社部门以陈某与玉林市品华居食品有限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为由,中止工伤认定。

陈某家属遂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陈某与玉林市品华居食品有限公司在3个月的工作期间内存在劳动关系,该委员会确认劳动关系成立。于是陈某家属要求企业支付赔偿金。

玉林市品华居食品有限公司不服,诉至法院。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陈某家属要求确认陈某与玉林市品华居食品有限公司在陈某工作的3个月内存在劳动关系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陈某家属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该院二审认为,陈某进入玉林市品华居食品有限公司被安排从事安保工作时虽然已年满60周岁,但现行的法律仅对劳动者年龄的下限有明确规定,并未禁止已达到退休年龄后不能从事劳动,认定陈某与玉林市品华居食品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

玉林市品华居食品有限公司不服二审判决,申请再审。经过审查,再审法院依据有关规定驳回再审申请。

玉林市品华居食品有限公司不服法院民事判决,向检察机关申请民事监督。

面对这起长达三年之久的劳动纠纷,自治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多方了解案情,掌握案件的争议焦点。经检察官联席会议集体研究讨论,本着化解纠纷、促进和谐的法治理念,承办检察官综合案情分析,认为该案采用和解更有利于最大化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检察官与检察官助理通过“线上线下”方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自治区检察院供图

承办检察官与检察官助理多次前往玉林,通过单方约谈、多方共谈、“线上线下”等方式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向企业说明了死者的家庭困难情况,也向死者家属介绍了企业开工不足、产品滞销、资金短缺的窘境,并且指出了劳动者实际上仅仅为企业服务了不足三个月,家属诉求与其为企业所作贡献存在巨大差距……

检察官与检察官助理准确把握了双方当事人心理变化,耐心为双方讲法律,说道理,不断及时调整双方可以接受的方案,经过耐心释法说理和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有效沟通,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不断弱化,相互体谅对方困境,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玉林市品华居食品有限公司同意了陈某家属的要求,在一定合理范围内向陈某家属支付赔偿金,陈某家属则在赔偿金数额上做出了较大让步,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和解意见,当即签订协议,握手言和。

一起劳动纠纷被成功化解,广西检察机关既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解决了企业面临的生存发展困境,达到了“多赢双赢共赢”的监督效果。

“检察机关在这起旧案办理中认真负责,体现了检察机关真正关心帮助民营企业的为民精神,这深深感动了我!”李品华深有感触地说,面对疫情,他所在企业主动慷慨解囊,向玉林市红十字会医院和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捐赠了价值17万余元的食品。(邹筱溪、冼春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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