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出轨还家暴妻子要求精神赔偿 法院判双方离婚

2020年04月07日10:09  来源:南宁云—南宁晚报
 
原标题:丈夫出轨还家暴妻子要求精神赔偿 法院判双方离婚

婚姻需要夫妻双方为之付出努力,家庭才幸福美满,但这里要说的这对夫妻,妻子在家照顾三个子女日夜操劳,但丈夫却在外不仅拈花惹草从不顾家,还实施家暴。近日,良庆区法院依法判决双方离婚。实施家庭暴力是法定的离婚事由之一,而遭受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小陈与小韦于1995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有三个子女。之后,小韦在外帮别人开货车后不顾家,且与婚外异性开房。不久前,小韦对小陈实施家暴,将小陈的手指打伤,且依然在外面与别的女子有暧昧关系。对此,忍无可忍的小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结婚初期夫妻感情较好。生育有三个子女,小陈为了照顾子女在家干活,为家庭尽心尽力。小韦开始帮别人开车搞货运后很少回家,未尽到应尽的责任,还与别的女子有暧昧关系,导致夫妻感情恶化。

其间,小韦虽然写下保证书承诺今后不再犯,但他没有悔过自新,仍与他人保持暧昧关系,并对小陈实施家庭暴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小韦实施家庭暴力,且与他人保持暧昧关系,存在过错,应当给予小陈适当赔偿。

最终,法院判决双方离婚,未成年子女跟随小陈生活,小韦每月支付抚养费,农村承担地由小陈承包一半,小韦赔偿小陈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法眼观察:

实施家庭暴力是法定的离婚事由之一。如果因一方对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家暴受害者应及时报警并到医院就诊确认伤情,并保留病历等相关证据。

(责编:李敏军、陈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