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3月20日,自治区药监局印发《广西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从2020年3月至2021年9月。在为期近2年的时间里,对全区中药饮生产生产、经营、使用以及中药材市场进行全面整治。通过专项整治,深入排查中药饮片行业系统性、区域性风险隐患,强化中药饮片监督管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中药饮片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方案明确了中药饮片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在生产环节,重点整治四个方面:一是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等行为;二是使用不合格中药材、中药饮片投料等行为;三是执行GMP要求情况;四是履行上市许可持有人相关义务情况。在流通环节,重点整治两个方面:一是非法生产经营中药饮片行为;二是从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等行为。
方案明确了中药饮片抽检和案件查办工作。要求加大重点区域、重点品种中药饮片抽检力度,对抽检不合格的中药饮片严格依法处理。同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中药饮片的非法窝点,严厉打击非法加工、变相生产中药饮片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相关企业进行公开曝光,对被实施资格罚的依法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