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显温情 赠送锦旗表谢意

2020年03月31日16:30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感谢人民检察官,这四面锦旗是我们全家的心意,南宁市检察院和江南区检察院及时为我们发放15万元救助金真是雪中送炭,我会努力振作起来,照顾好家里的孩子和老人……”近日,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收到来自江苏省海门市的程某一家寄来的锦旗和感谢信,程某向南宁市、江南区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及办案检察官对其给予的关心和帮助表示了感谢。

程某等人是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案的被害人张某某的家人。被害人张某某在事故中身亡,该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肇事方梁某赔偿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700716元。由于判决生效后梁某无可执行财产,至今未履行赔偿义务,加之被害人张某某的妻子程某收入微薄,且需要独自扶养儿子以及家中两位老人,程某一家生活面临急迫困难。为此,程某于2020年2月10日先后向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江南区人民检察院提交了司法救助申请。江南区检察院审查认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依法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

为切实保障防疫期间困难群众的合法利益,南宁市检察院、江南区检察院上下联动,与江苏省检察机关通力协作,积极帮助家住江苏省海门市的申请人程某一家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通过委托江苏省检察机关实施跨省协查、利用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对申请人开展接访,该起司法救助案得到了上级检察院和江南区委政法委的重视和大力支持。3月13日,南宁市两级检察院联合为程某发放了司法救助金共计人民币15万元。与此同时,江南区检察院通过积极与海门市检察院进行协调,当地教育部门对程某的就业保障和对其子就学困难的帮扶措施也得了到落实,当地乡镇还启动了对程某一家的临时性救助措施,确保了南宁市检察机关与海门市检察机关联合推进救助工作的快速落实,实现防控疫情和救助困难群众“两不误”。

程某对检察机关在疫情期间快速办结案件并及时发放救助金等帮扶措施表示感谢。她表示,丈夫过世后自己一度对生活感到绝望,在江南区检察院检察官的疏导、鼓励以及各级检察机关的帮助下,才重拾生活信心,今后一定勇于面对生活,全力照顾好家庭,将孩子培养成人,不辜负党和国家以及检察机关对自己的关心和帮助。

下一步,南宁市两级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在抓好疫情联控的同时,继续探索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推进信访接待工作,确保疫情防控与检察信访工作“两不误”,着力解决信访人的实际需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法治的阳光和温暖。(李希舟)

(责编:陈露露、李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