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天气日渐回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卓有成效,体育健身爱好者最关心的莫过于什么时候可以走进体育场馆尽情挥洒汗水了。25日,记者从自治区体育局群众体育处获悉,体育健身爱好者的这一愿望,有望近期得以“变现”。
3月25日,自治区体育局正式下发通知,要求区内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各有关单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主动作为,对具备恢复对外开放条件的体育场馆和具备恢复举办条件的体育赛事和活动,报经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开放和举办,分时段、分散式引导广大群众锻炼,坚持以线上为主、线下为辅、适度举办的原则,分项目举办各类体育赛事和活动。
其中,各公共体育场馆实行分类推进对外开放,即各体育场馆的室外场地及健身设施首先要全面开放;通风条件较好的室内体育场馆应分区域、分时段、分项目有序开放;通风较差等不具备开放条件的室内体育场馆暂缓开放。
通知同时对恢复开放的体育场馆防疫工作进行了具体指导。要求各体育场馆在恢复开放前要进行防疫安全评估,及时公告公示开放时间、开放区域、服务项目和疫情防控措施等内容;开放的体育场馆出入口必须间隔一定距离,避免进出人员扎堆聚集;进入场馆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体温不超过37.3℃的人员方可进入;不允许进行身体密切接触的体育锻炼项目;严格控制入场人流,日接待量不超过日最大承载量的50%;落实消毒和卫生管理、通风换气等措施,对场馆和器材特别是接触性设施器材,每天至少进行2次消杀。
此外,通知对恢复举办赛事和活动也给出了指导性意见。主要包括: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适度恢复举办非接触性的体育赛事和活动;鼓励自治区和市、县(市、区)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恢复开展广播体操、工间操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等健身活动;做好疫情结束后赛事活动全面展开的预案,谋划举办“壮族三月三·民族体育炫”“第十二届广西体育节”“广西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第六届广西万村篮球赛”“万民全民健身志愿者服务百县千乡”和“我要上全运暨社区运动会”等一批大型体育赛事活动。(记者金翔义 通讯员黄兴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