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江南区召开2020年度河长制暨水环境治理攻坚工作推进会。此次会议传达了《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指导意见的通知》及自治区总河长令第3号令文件精神,总结2019年河长制及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成功与不足,同时部署2020年工作任务,完善落实河长制工作体系,做好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加快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的工作任务。
会议强调,实施河长制、保护水生态,事关长远发展,既是一项惠民工程,更是一份责任担当。各级河长湖长要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作为,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始终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不断加大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
会上江南区委书记梁开景提出三点意见:一是不忘治水初心,继续攻坚克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中央部署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大家要认清形势和责任,提高政治站位,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严守生态红线,坚定不移推进河长制落地见效,扎实做好管水治水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二明确重点任务,紧抓工作落实。要严格落实自治区和南宁市河长令,在工作中大胆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实效,同时要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完善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制度、管理体系建设;三是主动担当履职,确保工作实效。要压紧压实责任。各级河长就是责任河流的直接责任人,要把责任扛在肩上,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压紧压实责任,加强协调联动严格督导考核。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要求,倒逼责任落实、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