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5中心以案提醒老年人:“买买买”前多留心,警惕套路莫上当

2020年03月18日09:12  来源:南宁云—南宁晚报
 

“买买买”前多留心,警惕套路莫上当

12315中心以案提醒老年人,应提高防骗意识,警惕“坑老”陷阱

随着老龄社会的到来,老年消费问题越来越突出,老年消费已成为当下消费侵权重灾区。一些无良商家利用老年人渴望健康长寿等心理,设置花样繁多的消费陷阱骗取老年人钱财。3月2日起,自本报联手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共同推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征集消费维权线索以来,就有不少老年读者致电本报热线电话0771-5530111,或关注本报微信公众号“南宁晚报”反映遇到的消费套路和陷阱。对此,南宁市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提醒,老人要理性消费,提高防骗意识,警惕“坑老”陷阱。

案例1 养生保健讲座实为推销产品

家住良庆区大沙田的粟阿姨,患有腰椎骨质增生10余年。去年10月份,她通过朋友介绍参加了一个养生保健讲座,一名身穿白大褂的男性“专家”在讲座中介绍称,腰椎骨质增生“可大可小”,像粟阿姨这种情况,再不治好拖延下去后果不堪设想。

粟阿姨当时感觉特害怕,毫不犹豫支付1200元买回了所谓贴腰骨的药膏和泡脚中药。但是粟阿姨发现,用药十几天后也没明显的效果。迟疑时,推销人员再次打来电话推销,称再购买800元的口服药服用效果才更好。粟阿姨再次掏钱购买了“药品”。然而,服用一段时间后,她的身体仍未见好转。

几天后,“专家”亲自打来电话,劝说粟阿姨需要配合一种药油按摩。幸好粟阿姨的儿子及时发现并阻止了母亲再次购药。

无独有偶,市民宁女士反映,某公司通过租用办公室召集老年人参加养生保健讲座,并利用讲座营销方式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保健食品。去年11月24日,她应邀参加了该商家举办的一次营销讲座。讲座推销的保健品说是可以治疗高血压和癌症,并且购买四盒保健品只需3960元。宁女士觉得性价比挺高,于是她就付了钱。

谁知,宁女士购买回家后,才发现购买的是变换包装的低档食品,并不具备商家宣传的功效疗效,她认为商家是虚假宣传,于是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介入调解帮助退回钱款。

【支招】面对眼花缭乱的保健产品,12315中心提醒,老年人一定要保持理智,对各种“知名专家”、免费讲座、免费礼品、亲情营销等保持警惕,不要为了别人所谓的关怀,而买了一些不需要或没有效果的产品,更不要掉进不良商家的营销陷阱。

●温馨提醒

老年人消费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认清“专家”资质,警惕“免费赠送”。老年人如果真的身体有疾病,应去正规医院看病就医。所谓的专家多是企业内部人员假扮。对保健品广告、“专家讲座”“免费体检”等留个心眼儿,要知道“免费”背后,肯定暗藏猫腻。实在无法判断,也要采取“拖”的方式,弄清楚产品和“专家”的真实面目再出手也不迟。二是科学认知保健食品,切勿把保健食品当作药品服用以治疗疾病,以免延误病情。三是提升自我保护意识,老年人消费者如发现存在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记得及时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2 网购保健品遭遇“货不对板”

家住西乡塘区明秀东路的李阿姨夫妇今年都已80多岁,平时在饮食起居上比较注意养生,所以经常购买一些保健品用来滋补。去年9月,一次偶然的机会,李阿姨在某电视上看到一则销售云南三七粉的广告。“当时看到广告上说得不错,价格也便宜,于是我和老伴商量后,就想着先买一盒来试试。”于是,李阿姨就按广告上的电话向销售人员咨询,但对方却称“一盒不卖,最少要五盒才行”。

想着反正用得上,性价比又高,于是李阿姨就以366元货到付款的方式认购了5盒所谓的云南三七粉。几天后,快递小哥送货上门她付了钱后,就迫不及待地打开想试试。“但在打开一刹那,一股刺鼻的油味扑鼻而来。”当时,李阿姨就想着这与以往吃的三七粉不同,这盒子里面的三七粉肯定有问题。

可当她拨打包装盒子上的服务热线电话时,发现却是空号。“我之后就把剩余的三七粉放到冰箱里一直不敢食用,但又不舍得丢。直到看到你们报纸征集消费维权线索之后,我就打电话来反映。”

【支招】该案例是消费者以远程购物方式购买的保健品可能存在质量问题。判断是否是正规合格的保健食品,可先查看保健品是否有批准文号及保健食品标志“蓝帽子”,是否有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如果以上信息没有问题,消费者认为该保健食品的气味、性质等方面有异常,则需要通过具有资质的专业鉴定机构来检测是否有质量问题。消费者如需检测保健食品的质量,可向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广西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咨询。

●温馨提醒

老年人选购保健品首先要查清商家是否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选择合法正规的商家购买。选购前仔细阅读说明书,不要轻信关于产品功效和疗效的广告宣传,认清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案例3 安装假牙频频脱落引发烦心事

家住武鸣区的韦阿姨于2018年12月在武鸣区某牙科诊所购买并安装了一副假牙(定制式固定义齿),花费了2350元。使用一个月后因牙桩问题导致牙齿脱落,到该诊所重新进行安装。但重新安装一个月后再次脱落,再找该诊所安装后过几天又脱落了,致使其生活非常不便。

对此,韦阿姨认为牙齿的产品质量有问题要求该诊所退款,因与该诊所协商未果,故请求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处理。经市场监管部门调解,双方最终协商和解:诊所当场退款2400元给韦阿姨,韦阿姨表示满意。

【支招】该案例是老年人安装的医疗器械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况。定制式义齿俗称“假牙”,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加工义齿需要办理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等相应资质。韦阿姨质疑诊所所使用的义齿存在质量问题,诊所应当出具相关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确实因为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向产品的厂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诊所要求赔偿,诊所进行赔偿后可以向产品的厂家进行追偿。

●温馨提醒

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医疗器械前,请咨询并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遵照医嘱和产品说明书使用医疗器械。此外,购买时还要注意查看医疗器械产品是否具备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生产经营者是否具有合法资质,售后服务是否有保障等,并索取购物发票。有关产品注册许可或者备案信息,以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者信息,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www.nmpa.gov.cn)相关栏目上查询。发现医疗器械质量存在问题的,可及时搜集证据材料,向商家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如果发现存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超出核准的诊疗范围擅自开展医疗行为、从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质违规从事医疗行为、不规范诊疗行为等违规违法情况的,请及时向商家所在地的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案例4 购买的房子摇身一变只能住两年

去年12月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购买养老公寓的房子为由,诱骗韦先生的母亲订立购买合同,随后韦先生的母亲支付了10.4万元费用。事后发现这实际只是购买养老公寓的住宿服务,所支付费用只是两年期的住宿年卡,与商家协商退款遭拒。

【支招】该案例是企业以购房名义诱导购买住宿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商家隐瞒了商品或服务真实状况,实际交付的商品或服务与约定的不符,存在违约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因此,韦先生的母亲要求退款的诉求可以得到支持,韦先生的母亲碰到这样的问题,建议其尽快了解经营者的名称和地址,搜集证据材料,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维权,执法人员会根据证据和线索开展调查调解。

●温馨提醒

近年来,一些企业向老年人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部分企业不存在与其承诺相匹配的商品或服务实体,资金运转难以持续维系,这种情况存在卷款跑路的风险。甚至一些企业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或者以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吸收资金,上述行为存在非法集资的风险,如果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违法犯罪线索,应积极向南宁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公安机关反映。(记者陆增安 通讯员杨康妮 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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