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山县:出台优惠政策 与企业和贫困劳动力共渡难关

2020年03月13日11:28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人民网马山3月13日电 为减轻疫情防控对中小企业带来的影响,南宁市马山县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外出务工人员和贫困劳动力积极外出就业,与企业和贫困劳动力共渡难关。

该县为鼓励企业复工复产,对于今年春节期间符合条件为马山县防控疫情提供紧缺急需物资保障的生产企业、保障民生的商贸配送企业,提供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对就业扶贫车间、工业企业等复工复产企业,按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农民工发放防疫补贴。给予就业扶贫车间在2020年3月31日前复工复产,且在6月30日前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带动就业补贴提高至2000元/人。给予农民工创业园区已投产企业一次性房租补贴6500元/户。已享受其他房租补贴的企业不再享受这次补贴。

该县为加大外出务工人员的积极性,特别是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出台稳岗补贴和交通补贴。即对在2020年2—6月期间赴粤务工或在当地东西部合作就业扶贫车间、东部引进企业稳定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连续工作满一个月以上,工作收入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稳岗补贴。同时对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给予交通补贴,即根据外出务工地点,对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一次性给予交通补贴100元/每人至500元/每人,如果乘车车票超过相应补贴金额标准的,以车票实际金额补贴,但区内跨市转移补贴最高金额不超过1000元/每人,区外转移就业补贴最高金额不超过1500元/每人。而且对感染新冠肺炎的农民工,自诊定为疑似病例被隔离或者确诊就医日起(以较早的日期为准),至治愈出院为止,每月发放1000元的就业困难补贴。不足15日的按半月计发,超过15日的按一个月计发。对于在2020年1月至6月受疫情影响发生季度亏损的农民工新创办市场主体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企业按10000元/户标准发放,个体工商户按3000元/户标准发放。

同时,为帮助农民工提升技能,促进就业。根据农民工就业需求,选择家政服务、康养医护、现代农业和旅游烹饪等重点行业,依托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对照职业标准购买开发网络职业技能培训课程,通过手机、网络等各种形式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并运用AI等技术开展线上考核。(潘国康、刘佳)

(责编:刘佳、周雨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