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上午,通过前段时间摸排,梧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出动执法联合长洲区农业农村局、长洲区公安分局倒水镇派出所出动29人次到倒水镇圩市种子经营摊档进行联合执法行动。执法行动现场查获涉嫌经营应当包装而未包装的水稻种子(《种子法》第四十条 销售的种子应当加工、分级、包装。第四十九条 禁止生产经营假、劣种子。)行为9起,执法人员对涉案人员进行了现场普法宣传,对现场摆卖的24包 (552公斤)散装水稻种子进行证据登记保存,并对涉嫌违法经营人员送达询问调查通知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检查发现,部分零售商户经营种子未能提供种子经营许可,种子来路不明,种子质量无法得到保证,容易存在发芽率低,农户索赔困难等质量风险。农业执法部门呼吁广大农民朋友,到正规的农资店购买种子等农资产品,避免上当受骗。
下一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继续加强农资市场的日常监管,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的协作,深挖违法销售散装种子的背后的组织者及供种者,进行立案严厉查处,努力通过查处一批案件提升专项整治行动效果,为我市春耕备耕提供有力保障。(唐英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