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上午,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利用疫情实施口罩诈骗案,属南宁市首例。
当天上午8时30分,涉案嫌疑人韦某被依法传唤到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接受讯问,韦某承认其在2月初通过网络发布销售口罩信息,在没有口罩货源的情况下,将2个空箱邮寄给受害人王某,随后骗取了王某6730元的犯罪事实。
西乡塘区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讯问,并且对犯罪的性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嫌疑人进行了告知。
在听取并了解了相关认罪认罚从宽法律制度后,韦某当即向检察官表示认罪悔罪,并通过自己的父亲向公安机关缴纳了6730元退赔款。
当天上午11时,检察机关将韦某一案移送至西乡塘区法院,法院当即开庭审理韦某口罩诈骗一案。
西乡塘区法院经审理认为,韦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韦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认罚,且案发后已退出全部赃款,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据介绍,该案系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南宁市法院审理的首例涉“疫”口罩诈骗案。(记者周志英 通讯员言银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