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销售资质货源也不明 导游微信倒卖口罩被查

2020年02月26日08:40  来源:南宁云-南宁晚报
 
原标题:无销售资质货源也不明 导游微信倒卖口罩被查

陈某(中)指认销售的口罩(警方供图)

陈某利用海外关系,在微信朋友圈倒卖口罩,非法获利。日前,南宁警方将陈某抓获,当场查获口罩23788个,陈某因涉嫌非法经营,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昨日,南宁警方通报相关案情。

2月中旬,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七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通过购物平台开设网店,宣称可以大量出售各类口罩,这些口罩不仅价格高,而且来路不明。南宁警方对此展开侦查,并掌握了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

2月21日上午,民警果断出击,在兴宁区邕武路某小区内,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当场查扣印有各种外文标识的口罩23788个、消毒水160多瓶,这些口罩均无任何中文标识。经相关部门人员初步鉴定,该批口罩不具备有效阻隔病毒功能,无法起到有效防护作用,如果有不明真相群众当成医用口罩使用,后果严重。

经查,陈某的职业是一名导游,疫情发生后,她见口罩利润巨大,为谋取暴利,就通过海外关系,从境外大量购买口罩,在没有任何口罩销售资质的情况下,以3.7元至20元不等的价格,通过微信朋友圈等渠道进行销售。据统计,在疫情期间,陈某通过物流快递渠道,销售到全国、全区各个地方高达760单(次),交易流水230万元。

2月22日,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对该案立案侦查,并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陈某取保候审。

警方提醒:对于微商而言,医用口罩不是想卖就能卖。我们平时用的口罩一般分为劳保口罩、医用口罩、普通口罩。而在疫情防控期间大家需要使用医用口罩进行防护。医用口罩作为一种医疗用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所以销售医用口罩不仅需要“营业执照”,还需要“第二类医疗经营备案凭证”。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经营者还必须能够提供出售口罩的进货票据、供货单位(个人)资质证明和产品的合格证明。若销售“三无”口罩或哄抬价格,一旦查处将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甚至涉嫌刑事犯罪。(记者梁静)

(责编:李敏军、陈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