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出台18项措施推动广西经济平稳发展

2020年02月15日23:16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人民网南宁2月15日电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民银行 审计署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财金〔2020〕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6号)等文件精神,2020年2月13日,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加大应对疫情信贷支持 推动广西经济平稳发展的通知》(南宁银发〔2020〕41号)。

《通知》共出台了四大方面18项具体政策措施:

一是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包括用好1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专项额度支持、降低贷款利率、加强台账监测、提高宏观审慎容忍度,特别提出安排1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专项额度,专门支持辖内金融机构向疫情防控相关企业投放贷款和办理票据贴现,并创设再贷款再贴现办理“急通车”,支持疫情防控企业的紧急资金需求,鼓励金融机构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发放贷款和贴现的利率下降10%以上。

二是落实专项再贷款优惠政策,包括重点企业名单制管理、实行优惠利率、严格贷款管理、加强监督管理,要求9家全国性银行广西区分行原则上要在收到重点企业名单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核发放,使用专项再贷款向重点企业发放的1年期贷款利率不高于3.15%,配合财政按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贴息,确保企业实际融资成本低于1.6%。

三是切实保障疫情防控融资需求,包括提高企业需求与信贷供给转化率、加大政策性银行信贷支持、优化提升疫情防控企业的信贷服务水平、完善受疫情影响社会民生领域的信贷服务等,要求对疫情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做到信贷额度优先安排、贷款申请优先审批、贷款资金优先发放“三个优先”,鼓励政策性银行对疫情防控专项贷款、救灾应急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的,给予低于1年期LPR的优惠利率。

四是全力支持经济运行稳增长,包括落实特色产业和中小企业融资政策、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融资需求、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持续优化征信服务、加强信息沟通和情况报告等,力争到2020年底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民营小微企业首次贷款比率较上年提升5个百分点、新增信用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的比例超过30%,全区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王勇 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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