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印发《2020年“美丽南宁”乡村建设活动工作要点》

2020年02月13日10:22  来源:南宁云-南宁晚报
 
原标题:南宁市印发《2020 年“美丽南宁”乡村建设活动工作要点》

2020年是“美丽南宁”乡村建设活动收官之年。记者从南宁市乡村办了解到,南宁市近日印发《2020 年“美丽南宁”乡村建设活动工作要点》,要求对标对表乡村建设全年目标任务,确保幸福乡村活动圆满收官;抓重点补短板重落实,扎实有效推进“三美”专项活动,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点推进农村垃圾、农村污水、乡村风貌“三治理 ”等。

扎实有效推进“三美”专项活动,大力开展“清洁乡村”巩固行动等“六大行动”

要求抓重点补短板重落实,扎实有效推进“三美”专项活动。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点推进农村垃圾、农村污水、乡村风貌“三治理”。持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健全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体系,优先选择基础较好、群众积极性高及资金整合力度大的村屯以及市域18条内河流域沿河村庄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启动开展 2020 年南宁市乡村“百佳美丽民居”评选活动,推广“微花园、微菜园、微果园、微田园”生态治理模式,打造一批环境整治精品示范村等。

加大投入加强整治,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大力开展“清洁乡村”巩固行动、“厕所革命”推进行动、污水治理推进行动、乡村风貌提升行动等“六大行动”,确保到 2020 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保持在 90%以上,行政村所在自然村基本有公共厕所等。村村通硬化道路,具备条件的20户以上自然屯通砂石路以上等级道路;人口数量较多的自然村内部主要道路基本实现硬化、绿化、亮化。基本实现镇镇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同时在有条件的乡(镇)实施污水收集管网延伸工程。

推动乡村风貌提升,实施“十百千万”创建工程

统筹推进全域整治,推动乡村风貌提升向纵深发展。各县(区)、开发区结合各自实际,出台竞争性奖补措施办法,将项目优先安排给已完成“三清三拆”的村庄。统筹安排2020—2021年三种类型村庄建设项目,将精品示范型、设施完善型和50%以上的基本整治型村庄建设任务优先安排在本辖区高速公路出入口连接线,国道、省道、县道和风景旅游区道路两侧300米范围内的村屯,并优先向市级生态综合示范区(带)沿线村庄、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倾斜,抓紧建成一批乡村风貌提升示范带。组织开展南宁市“农村道路最美风光线”创建评比活动,通过打造示范典型,带动沿线乡村风貌提升取得新突破等。

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结合南宁市实际,以创建“十镇特色、百村示范、千屯升级、万屯整治”工程为载体,整合各方资源,注重引导激励,大力开展“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提升行动。在目前已完成部分创建工程的基础上,持续推进特色小城镇及示范村竞争性立项创建工作,组织对2018—2019 年第二批 2 个市级生态宜居特色小(城)镇的考核验收工作,继续安排建设 1 个市级生态宜居特色小城镇、3 个市级乡村振兴(生态综合)示范村、一批市级生态宜居综合示范村 、一批市级生态宜居提质升级村屯(含乡土特色、民俗民居、绿色示范村屯);以“全面铺开、大力整治、持续推进、巩固提升、屯屯过关”为原则,在全市各自然村屯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年内完成一批基本整治型、整治提升型和整治示范型村屯的创建工作。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在各县区已建成市级生态综合示范区(带)的基础上,持续发力,整体推进,至 2020 年 10 月底建成一批综合效益高,示范带动强,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的乡村生态振兴重点区域。

抓重点补短板,加大乡村环境综合治理

针对环境突出问题,加大乡村公路铁路和水环境综合治理。对全市城市主要出入口,高速公路出入口连接线及国道、省道、县道沿线环境进行全面综合治理, 持续开展高速铁路沿线环境及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大会战。组织开展铁路沿线环境改善提升行动,重点清理整治铁路地界红线内的违法建筑、违法侵占、违法经营问题,全面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违法施工、私搭乱建、乱排乱放等违法行为,清除铁路两侧 100 米控制区范围内的垃圾和杂物,清理户外广告牌和破损、污损宣传标识(牌),查处铁路沿线占道经营等影响市容的行为,全面落实“双段长”工作制,建立健全铁路外部环境安全治理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 积极开展河道黑臭水体治理及污染源排查整治 。紧紧围绕“2018年底前完成 90%以上黑臭水体治理及 2020 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的目标,改造村庄环境卫生,修复河道生态,恢复河道生态环境,确保至 2020 年底,村庄环境卫生完成整改率达 90%以上,村庄无污水直排至内河,村庄内河河道两岸绿化普及率达 80%以上,完成河道上游现有水库蓝线绿线划定,库区水质达到或优于现阶段规定要求。

按照相关涉农扶持、奖补政策,支持相关企业推动秸秆还田、回收利用工作,有效解决秸秆出路和综合利用问题。加强扬尘污染管控力度,对无资质水泥搅拌站、非法采石场、超载超限运输车辆要坚决予以打击和取缔。整合巡查资源,把高铁和公路沿线环境整治、农村秸秆禁烧及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一安排、同时巡查、共同整治,提高防治标准,严格管控影响空气质量的各项指标。严格问题处理,加大对农村秸秆焚烧、扬尘污染企业和个人的处罚力度,对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和不履责的部门严肃追责问责。

此外,还要严格落实规划许可,完善农房建设及宅基地管理机制;系统“补课”巩固提升,组织开展乡村建设“回头看”;总结经验固化制度,强化督查考评问责问效;树立典型挖掘亮点,总结乡村建设成效经验等。(记者 韦薇 通讯员 何霞)

(责编:李敏军、陈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