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第五次会议

2020年01月17日10:27  来源:广西日报
 

1月16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在广西人民会堂举行第四、第五次会议。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鹿心社、孙大伟、王跃飞、张晓钦、张秀隆、赵乐秦、卢献匾、杨静华在主席台就座。

会议由鹿心社主持。

会议听取了关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修改情况的书面说明,表决通过了关于上述两个报告的决议草案,决议草案将提请各代表团审议,修改情况说明连同报告修改稿印发全体代表;听取和审议了关于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截至大会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共12件,经审查,均符合议案要件要求,会议表决通过了该报告,报告将印发全体代表。

会议听取了关于代表审议各项决议草案情况的汇报;分别表决决定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关于自治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关于全区与自治区本级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关于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关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关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六项决议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听取和审议了关于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决定将条例草案表决稿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会议听取了各代表团关于代表酝酿各项候选人及人选名单情况的汇报,决定将各项正式候选人提请大会全体会议选举;决定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名单草案,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会议还决定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关于宪法宣誓组织办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根据该办法组织实施宪法宣誓活动。(记者/许丹婷)

(责编:周雨乐、许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