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载19人实载27人 隆林警方查获一辆严重超员超载客车

2020年01月09日20:18  
 

1月5日10时5分,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交巡警在隆林县城城西加油站路段执勤时,发现一辆号牌为桂L94337号的中型普通客车,经查,该车核载19人,实载27人,超员8人,超员达4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执勤民警依法对驾驶人黄某屯作出了驾驶证记12分、罚款900元,学习7天,驾驶证由原来的A2降级为B1的处罚。同时民警现场对乘客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乘客立即转乘,在消除交通隐患后,才予以放行。

据悉,该车是从天生桥往隆林县城方向行驶,在进入城西加油站路段时发现有交巡警在查车,为了躲避民警的检查,驾驶员把车开进了幸福花园小区门口试图让乘客下车,这一奇怪举动被执勤民警发现并及时阻拦,经过清点人数,民警发现该车核载19人,实载27人,超员8人。车上所乘坐的大多数都是周六放假回家周日返程回校的学生。

据执勤交巡警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修正案(九)已将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员载客的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驾驶员黄某屯的行为与危险驾驶罪刑事立案标准仅差38%,希望驾驶员能吸取教训,切忌超载超员,否则后悔莫及。(杨朝良 班春晓)

来源: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

(责编:吴明江、李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