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法》实施后广西发出全区首张外资企业营业执照。实习生蒋淇庄摄
人民网南宁1月8日电(朱晓玲、实习生蒋淇庄)1月8日上午,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广西自贸区西澳达商务有限公司发放营业执照。这是《外商投资法》实施后广西的首张外资企业营业执照。
《外商投资法》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取代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制定的“外资三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获发营业执照的公司负责人桂嘉璐对于高效的审核过程感到满意。她于1月7日下午提交申领材料,一个多小时后就收到了广西市场监管局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发出的短信通知,获知已通过审核。
据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派驻市民中心外资窗口负责人梁芳介绍,《外商投资法》实施后,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设立登记,无需到商务部门进行审批或备案。而且审批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时间由3个工作日压缩到0.5个工作日,外资企业可以全程电子化登记,办理完流程后直接到外资窗口领证。
在该公司的营业执照上,企业类型一栏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这意味着,企业类型中不再有“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概念。“《外商投资法》给予了外资企业更多优惠政策和便利,为外资企业构建更公平的营商环境,我们更加愿意在中国投资了。”桂嘉璐说。
广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和登记注册处处长林燕表示,实行《外商投资法》能够更好地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并以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从外资企业开办的第一个环节——市场准入环节来看,除非涉及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领域,外商投资可以与内资一样平等地进入各个行业领域,在准入条件、准入程序和适用法律方面实现内外资一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