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心!提取公积金付房租 四步就搞定

2020年01月08日08:46  来源:南宁云-南宁晚报
 

福利来了!今后,驻邕及区直缴存职工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只需动动手指就可办理。

7日,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手机公积金”App“租房提取”业务正式升级上线,缴存职工只需四步就可搞定。据了解,目前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离职提取、离退休提取、提前还款、提前结清、月对冲还贷等都可以在“手机公积金”App上办理。

值得一提的是,提取公积金还实现了“零材料办理”,即不需提交任何材料。

1 下载和登录。在手机应用商店下载“手机公积金”App,下载后切换城市为“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然后注册登录,可以选择“手机号码或身份证号码加密码”“支付宝授权登录”“刷脸实名”三种任一种方式登录,但建议缴存职工采取手机号码或身份证号码加密码登录方式提取,成功率会更高。

2 进入办理页面。登录后在“业务办理”页面,点击“公积金提取”,找到“租房提取”业务,点击即进入页面。阅读并确认《租房提取业务承诺书》,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点击“下一步”,等待系统进行“联网核查”结果。

3 基本信息录入。待系统核查完毕后,根据实际情况准确填写“房屋信息”,其中,按实际月租金填写“每月租金”,填写“房屋坐落”,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提取金额”录入页面,根据预计提取额度填写“本次提取金额”。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如需添加或变更收款银行信息的,请注意填入的收款银行账户应与收款银行匹配,且须为本人银行账户(正常使用的I类账户)。最后点击“办理完成”后业务即办理完毕。

4 查询业务办理结果。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情况,可在“业务办理—我的待办—待办事项”查看业务办理情况,若业务办理失败,请点击“修改”,可将收款账户修正后重新“提交审核”或者“撤销”该笔业务以重新办理。(记者凌剑伊 实习生马敬楠)

(责编:周雨乐、李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