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北区出台新机制公开选拔村(社区)干部 助推乡村组织振兴人才振兴

2020年01月03日10:34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人民网贵港1月3日电 近日,贵港市港北区印发了《港北区公开选拔村(社区)干部暂行办法》,建立跨地域职业界限公开选拔村(社区)干部的机制,吸引聚集更多优秀人才为基层改革发展服务,整体优化提升村(社区)“两委”班子队伍,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乡村振兴,组织振兴是根本和保障。在组织振兴中,村干部是不可缺少的中坚力量。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港北区聚焦主题教育整治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突出问题,以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为突破口,探索推行面向全区基层党组织公开选拔4名村党组织书记,2019年11月底公选的4名党组织书记已到岗上任,进一步优化提升农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港北区立足于基层干部队伍入口不畅、人员难选、流转不顺、退出机制不健全等现实问题,注重总结推广公开选拔村党组织书记试点经验,研究出台了《港北区公开选拔村(社区)干部暂行办法》,从选拔职位和范围、选拔条件、选拔程序、管理考核、待遇保障等方面作了针对性、可行性的制度安排,建立跨地域、身份、职业界限选拔村(社区)干部的机制,促进乡村组织振兴、人才振兴。

明确职位范围。《办法》明确村(社区)干部选拔职位属港北区乡镇(街道)党(工)委所管辖的“全责制”村(社区)干部。参加选拔人员范围如下:港北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职工、港北籍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港北区所辖行政村(社区)在职在岗的村(社区)“两委”干部;具有港北区户籍的农村致富带富能手、复员退伍军人、经商务工人员、乡村教师、乡村医生、社会工作者等。优秀复员退役军人可以放宽到不具备港北区户籍但从港北区入伍人员;生源地为港北区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具有港北区户籍的农村致富带富能手、复员退伍军人、经商务工人员、乡村教师、乡村医生、社会工作者等。

明确选拔条件。参加选拔人员要求具备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选拔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50周岁以下,港北籍退休干部职工可放宽到63周岁以下;选拔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的,须为中共正式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选拔担任村(居)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要符合村(居)民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对不得报名参选的人员也做了规定。

规范选拔程序。坚持因村制宜、精准选拔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选拔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建立人才库、考核选拔、任前培训等程序进行选拔,确保选拔程序规范有序。“三步骤”建立人才库。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公开报名,乡镇(街道)党(工)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区委组织部按乡镇(街道)、行业等类别建立人才档案库,每月定期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建立人才档案库,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五步骤”考核选拔。按照综合研判、适岗评价、考核考察、审核备案、公示任职五个步骤,每季度开展一次考核选拔,形成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抓任前培训。围绕基层组织建设、乡村治理、农村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每季度举办1期针对性的任前培训。

强化机制管理。对公开选拔的村(社区)干部实行职业化管理,全脱产工作、全日制履职,加强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强化日常监督,对不同序列、不同职级的村(社区)干部实行不同管理方式,享受不同职级待遇。实行“晋升”“退出”机制,畅通优秀村(社区)干部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通道,注重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加大面向优秀村干部招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事业人员力度;对作风不正、履行职责不到位、群众有反映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差、作风不好、群众反映强烈或党员测评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整。确保了“能上能下”“能进能出”。

下一步港北区将持续抓好村(社区)“两委”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不断优化提升基层干部队伍,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梁鸿召 韦锦强)

(责编:王勇、许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