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标商品房原价 柳州一楼盘房开商被罚款20万元

2020年01月02日09:29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
 

虚标商品房原价 夸大打折力度

城中区一楼盘房开商被罚款20万元

近期,柳州市一市民向有关部门投诉,城中区一楼盘在销售商品房的过程中,存在通过虚标商品房原价,夸大打折力度,诱导市民购房的虚假宣传行为;同时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接到投诉后,有关部门立即对上述违规销售商品房行为进行调查。

据查,所诉的商品房是在原价为每平方米1.4万余元的价格基础上进行打折后,成交单价为10874.26元/㎡,总价为113.7万元。但是,房开商在政府部门的申报备案价仅为每平方米1.2万余元,该行为属于违规标价的虚假宣传行为。为此,柳州市市场监管局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处罚款20万元。随后销售公司全额退还投诉人所预付的40余万元房款及认购金,履行处罚程序。投诉人对该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同时,该楼盘16栋、17栋、18栋由于申请材料不全,至今未能办理公积金贷款,该行为属于变相逃避使用公积金行为。柳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约谈该房开企业,要求其限期办理公积金使用手续,并在现场公示承诺可使用公积金。

针对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的虚假宣传、消极使用公积金等乱象,下一步,柳州市各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打击力度,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一是柳州市市场监管局要加大对虚假宣传等商品房违规销售行为的排查和处罚力度,监督企业明码标价,规范市场运行;二是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要加强监督和宣传,确保购房人能够享受公积金的优惠政策,凡是符合条件的,各房开企业务必承诺可使用公积金;三是柳州市住建局要加大商品房网签备案的管理,坚持现场公示一房一价,严禁突破标价擅自销售,会同全市各执法部门严抓共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记者廖艳明)

(责编:李敏军、陈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