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增加婚假十五天,劃出三個實施要點
2026年10月29日17:05 | 來源:人民網-廣西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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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人民網南寧10月29日電 (覃心、實習生譚馨鑫)10月28日,廣西“時令、時事與健康”新聞發布會(第二十場)在南寧舉行,介紹廣西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推動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工作有關新情況、新進展。
據悉,2026年9月24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關於修改〈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於公布之日起施行。新修訂的《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在第二十七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一款:“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以外,增加婚假十五天。”
會上介紹,這一規定主要有三個要點。
第一,關於適用對象,為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再婚(離婚后復婚)夫妻同樣享有婚假待遇。
第二,關於休假天數,在國家規定婚假基礎上新增15天。《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中規定的產前檢查陪護假、產假、男方護理假、育兒假,均按自然日計算。本次新增加婚假與上述假期規定在同一條款內,同樣按自然日計算。同時,婚假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性休完﹔不能一次性休完的,經用人單位與職工協商一致后,可以分散休假。
第三,關於待遇保障,婚假期間,職工的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待遇不變,用人單位不得克扣、降薪,不得以此為由解除勞動關系。
自治區衛生健康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增加婚假既是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鼓勵適齡婚育、提升婚戀意願、間接帶動“婚戀經濟”的重要舉措,又體現了政策制定中的人文關懷,是推動婚育文明進步、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的具體實踐。
(責編:韋歡、許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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