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公共法律服務辦法》將於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1月20日,南寧市司法局召開《南寧市公共法律服務辦法》新聞通氣會,發布人介紹南寧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的立法、貫徹實施情況,並回答記者提問。
新聞通氣會現場。謝華欣攝
通氣會介紹,南寧市人民政府頒布《南寧市公共法律服務辦法》(南寧市人民政府令11號,以下簡稱《辦法》),將於2025年2月1日起施行。《辦法》系全區首部公共法律服務領域立法,將為南寧市縱深推進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辦法》共七章五十一條,主要規定了八大方面的內容,將公共法律服務分為由政府保障、無償提供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務”和政府支持、社會力量參與提供的“多元化專業化公共法律服務”兩大類。其中,突出基本公共法律服務的公益性、普惠性,將法治宣傳教育、法律咨詢、法律查詢、法律援助、人民調解、村(居)法律顧問服務納入基本公共法律服務事項范圍,應當優先向低收入人群、殘疾人、進城務工人員、老年人、未成年人、婦女等特殊群體和軍人軍屬、退役軍人以及其他優撫對象提供基本公共法律服務。《辦法》在推動涉外法律服務新發展方面,專章規定涉外法律服務,圍繞國家賦予南寧建設面向東盟開放合作的國際化大都市新定位新使命,以及南寧在加快建設“一區兩地一園一通道”中的擔當作為,通過立法明確建設輻射全國、面向東盟的法律服務集聚區的要求,鼓勵支持法律服務機構通過設立分支機構、聯營、建立戰略伙伴關系開拓涉外法律服務市場。
據了解,近年來,南寧市不斷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積極籌措資金累計投資3億元用於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建成6棟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業務大樓,1個市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12個縣(市、區)中心、127個鄉鎮(街道)工作站、1832個村(社區)工作室(崗、席),四級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台實現全覆蓋,同時,在工業園區、產業園區成立13家園區(涉外)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輻射全市縣(市、區)16個工業園區、產業園區7.39萬家企業,打通服務企業“最后一公裡”,不斷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全市綜合布局設置有12個公証處、19個司法鑒定機構、13個法律援助中心、360家市直律師事務所、39家基層法律服務所、1個仲裁委員會、2323個人民調解組織,覆蓋城鄉的公共法律服務網絡基本形成。十年來,累積接待群眾462.8萬人次,提供法律服務118.6萬件次。(謝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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