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廣西頻道>>社會法制

桂林:在法治軌道上推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

2025年01月14日19:22 | 來源:人民網-廣西頻道
小字號

廣西桂林市政法委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不斷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基層治理體系,集智聚力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糾紛,為打造桂林世界級旅游城市營造和諧安定的法治環境。

樹牢法治思維,強化法治意識

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矛盾糾紛,是新時代“楓橋經驗”的鮮明特征。桂林市政法委牢牢把握新時代“楓橋經驗”的科學內涵和實踐要求,強化法治意識,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做好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各項工作。

樹法潤民心理念,深入淺出講清“法理”。桂林市政法委根據桂林實際情況,結合桂林山水、民族特色培育法治品牌,建立健全法治宣傳教育長效機制,推動普法工作逐漸從“粗放普法”向“精准服務”轉變,用群眾語言詮釋法理,用鮮活案例講清法理,引導群眾強化法治思維,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

樹執政為民理念,循循善誘講透“道理”。堅持改進說理方式,區分不同性質的矛盾問題,准確把握群眾的情緒和訴求,“對症下藥”辨曲直、消疑惑。大道理要講得具體生動、入心入腦,讓群眾認同而遵守﹔小道理要講得恰如其分、入情入理,讓群眾看到客觀公正的立場。通過耐心細致地把政策講清、把道理講明、把利弊講透,引導群眾妥善處理利益關系,合法合理合情地爭取正當權益。

樹以人為本理念,設身處地講明“情理”。情理是法理、道理之外又一辨別是非的標准。桂林市政法委牢固樹立服務理念,把群眾滿意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真正把群眾的冷暖放在心上,高度關注群眾的利益訴求,正確處理法律與感情、紀律和人情的關系,把化解矛盾糾紛、實現群眾合理願望作為努力的目標。

壓實各方責任,依法履職盡責

構建高效協同的多元解紛體系是一個綜合性、長期性的艱巨任務,明晰責任有利於推動落實。桂林市政法委堅持壓實責任,明確相關各方的具體責任並督促落實,以達到預期目的。

健全責任體系。著力構建黨委領導、政府負責、各部門各司其職的責任體系。各級黨委部門統籌推進矛盾糾紛源頭預防、排查預警、多元化解機制建設,依法按政策及時就地化解矛盾、解決問題,嚴防風險上行。各有關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強對本行業、本領域易發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及時妥善處理職權范圍內的矛盾糾紛。

發揮政法職能。審判機關立足審判職能,通過司法建議等方式依法有序推動矛盾糾紛源頭化解。檢察機關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完善以檢察聽証促糾紛化解等機制,促進民事糾紛妥善解決、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公安機關實施主動警務、預防警務,強化對轄區內矛盾風險隱患監測預警處置。司法行政機關強化對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等指導,整合基層法治服務力量,提升矛盾糾紛前端預防、就地化解質效。

堅持內外聯動。與黨委、政府、基層組織等形成良性互動,在廣西率先試行“‘三方四家’(三方即政府、企業、職工﹔四家即勞動行政部門、工會組織、工商聯、企業聯合會或企業家協會)+法院+司法”的勞資爭議多元聯合調處工作模式,在工業園區設立巡回法庭、涉企糾紛聯調中心,為企業提供“一站式”“門診式”法律服務。成立桂林市新就業形態勞動爭議聯合調處中心,為互聯網時代新就業形態發展提供司法支持。

加強社會協同。將糾紛解決機制、訴訟服務手段向一站式集約集成,結合轄區糾紛類型特點,搭建多種類型糾紛化解平台,實現制度機制、工作程序、調解效力的有效銜接。通過稅收支持和政策激勵,加強相關法律工作者權益保障和獎勵,廣泛吸收法律服務志願者,引導其主動參與基層公共法律服務。

打牢基層基礎,織密法治網格

基層是社會穩定的基礎,也是社會矛盾糾紛預防和化解的主要場所。桂林市政法委有的放矢,在抓基層、打基礎上持續使勁發力,多元解紛消除隱患。

依托綜治中心聚力。完善“綜治中心+網格化+信息化”基層社會治理模式,市縣鄉村綜治中心全面建成。縣鄉兩級綜治中心推動自身與訴訟服務中心、公共法律服務中心、信訪接待大廳等整合,對矛盾糾紛“一扇門”受理、“一站式”化解,做到糾紛聯解、平安聯創。村(社區)強化排查、預警、化解等“第一道防線”功能。

建強專業隊伍增效。堅持做好人民調解,以鄉村兩級人民調解委員會為重點,配齊配強力量,加大培訓力度,強化專業調解能力,對矛盾糾紛應調盡調。做實行政調解,各職能部門依法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環境污染等方面的行政調解,妥善化解矛盾。做強司法調解,提升司法調解質效,對起訴到法院的糾紛,由法院組織訴前和訴中調解,促進實質性化解。做細行業性專業性調解,聚焦矛盾糾紛多發領域,推動健全金融、醫療等領域調解組織,確保專業性問題得到專業化調解。

借助前沿科技賦能。桂林市綜治中心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強化與各部門的銜接協同,加強分析研判和統籌協調。建設縣鄉村三級“一站式”矛盾糾紛調處平台,打通矛盾糾紛化解數據流通渠道,實現“一網共享、社會共治”。推進縣級社會安全穩定風險指數平台建設,通過開發手機應用程序等,推動基層治理向雲端化、移動化變革。

健全運行制度,推動崇法善治

機制帶有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桂林市政法委注重建立並推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制度機制,在源頭預防和多元化解方面投入大量人員力量,加強工作管理和保障,提升定分止爭能力。

完善源頭預防機制。堅持依法決策,嚴格落實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健全公示、聽証、專家咨詢論証等制度,防止決策、審批等前端環節工作不當引發矛盾糾紛。規范執法司法權力運行,堅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等法定化。堅持懲處與教育相結合,通過釋法說理、警示告誡等非強制手段,讓執法更有溫度。完善監督制度,提升政法領域執法司法質量和公信力。

完善排查預警機制。落實矛盾糾紛三級管控機制,壓實村書記(網格長)、輔警、鄉鎮政法委員等基層力量責任。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分析矛盾糾紛形勢,研究解決突出問題。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排查研判,提出工作建議,制定調處方案。對群眾申請調處的矛盾糾紛,統一登記受理,實行“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

完善多元化解機制。以人民調解為基礎,健全各級政府負總責、司法行政機關牽頭、各職能部門為主體的行政調解工作機制,強化法院特邀調解、檢察院聽証作用。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探索完善人大代表參與矛盾糾紛化解的制度化渠道,充分發揮律師、公証、法律援助等力量作用,完善多種化解方式銜接聯動機制。(周卉)

(責編:陳麗冰、許藎文)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