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四個堅持”有力抓手 筑牢民族團結法治基石
——柳州市司法行政系統推進民族團結進步工作走深走實

近年來,柳州市司法行政系統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工作主線,以“四個堅持”為抓手,充分發揮司法行政職能,統籌推進全面依法治市,切實筑牢民族團結法治基石,為建設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示范區貢獻司法行政力量。柳州市司法局曾獲評“自治區民族團結進步示范機關”“創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市工作先進集體”,有2人獲評全區民族團結進步模范個人,2人獲評創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市工作先進個人。
堅持民族工作與民族地方立法相融合,有效發揮法治統籌引領作用
柳州市司法局圍繞民族地區政治建設、經濟建設、社會建設、文化建設、生態文明建設等方面科學安排立法項目,將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融入地方法規規章中,以立良法促進民族地區高質量發展。其中,出台《柳州市柳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條例》《蓮花山保護條例》等多部護航綠色發展的法規規章,創造民族地區工業城市的“生態驚奇”。柳州市地表水環境質量自2020年以來連續四年穩居全國第一,2022年申報的“以法治助力生態環境治理”項目獲中央依法治國辦命名為第二批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項目,入選“十四五”時期全國“無廢城市”建設名單。出台全國首部米粉類產業法規《柳州市柳州螺螄粉產業發展條例》,推動螺螄粉特色產業高質量發展。出台《柳州市木結構房屋連片村寨消防條例》,保護民族特色建筑文化。
堅持民族團結發展與法治建設相融合,以“三聚焦”舉措助推民族地區善治水平提升
一是聚焦鄉村“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的有效實施。定期開展業務培訓,進一步提升“法律明白人”處理矛盾糾紛能力,在三江侗族自治縣、融水苗族自治縣培育“法律明白人”3758人,2023年至今共參與政策法規宣講4500余次,調解各類矛盾糾紛2600余起。
二是聚焦公共法律服務質效提升。進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台建設,截止到2023年底已建成市、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1366個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站、室),市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1個、縣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10個、各鄉鎮(街道)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118個、村(社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1237個,進一步優化公証服務質效。2023年至今,全市公証機構共接待少數民族群眾2萬余人次,辦理涉及少數民族群眾的公証事項4085件,減免公証費6件,進一步拓展民族地區法律援助服務面,建立柳州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員法律援助站。
三是聚焦民族地方行政執法公信力提升。加大法治督查力度,強化民族區域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協調監督民族事務行政執法,充分發揮好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的主渠道作用。依托鄉鎮(街道)司法所以及公共法律服務中心設立44個行政復議代辦點。2023年以來,柳州市(含各縣區)共收到涉少數民族行政復議申請166件,其中受理162件,已審結145件。已辦結案件中,維持78件,撤銷、確認違法和責令履行共28件,調解和解結案38件,調解和解率26.2%。
堅持民族工作與民族地方基層治理相融合,有力維護民族地區社會和諧安定
一是推動民族普法更有特色。深挖民族文化資源,持續打造“法治元素+民族文化”普法宣傳模式,每年的“廣西三月三”、坡會等民族重要節慶開展“侗鄉齊唱普法耶”“耶歌送法”“月也講款”“變裝普法”等具有民族特色的法治宣傳。
二是推動形成民族特色調解品牌。建立“矛盾聯防、糾紛聯調、組織聯建、普法聯宣、法律聯援”的湘黔桂省際邊界地區人民調解“五聯”工作機制,建立湘黔桂三省坡聯合人民調解委員會,在廣西三江林溪鎮、湖南通道隴城鎮將王屯建立湘桂將王屯聯合人民調解委員會。組建“雙語”調解員隊伍,打造壯族“山歌調解”、侗族“鼓樓議事”“款坪講款”“寨佬調解”等少數民族特色調解品牌。近三年來,柳州市通過“五聯”調解工作機制開展矛盾糾紛聯合排查1800余次,聯合排查化解矛盾糾紛900余件,有效維護了民族團結。
堅持民族工作與鄉村振興工作相融合,助推脫貧民族地區持續發展
一是在鄉村振興工作中顯擔當。柳州市司法行政系統在實現鄉村振興進程中不斷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以司法行政的擔當作為,推動民族群眾共同富裕。自2003年至今,柳州市司法局先后派出7名第一書記、18名新農村指導員及工作隊員,在融水縣汪洞鄉開展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工作。21年來,完成基礎建設項目70余項,投入資金約5097.39萬元﹔協調社會組織捐助物資價值約75.987萬元,惠及困難群眾1200人次﹔捐資助學37.69萬元,覆蓋學生1200余人。
二是形成優先提拔重用鄉村振興一線干部導向。柳州市司法局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加大對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一線干部的提拔重用,切實讓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一線干部有奔頭。2019年至今,晉升少數民族干部43人次,目前全局中層以上干部42名,其中少數民族干部18名,佔比達42.9%。
三是載譽前行,再創佳績。2019年以來,柳州市司法局派出的第一書記和工作隊員中,2名同志分別獲評“自治區新農村建設優秀指導員”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民族團結進步模范個人”,2名同志獲評“全市優秀脫貧攻堅(鄉村振興)工作隊員”和“最美第一書記”,8名同志獲評“優秀指導員”“優秀隊員”“鄉村振興先進個人”。(傅永新、楊聖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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