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制定海水養殖尾水排放標准 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
2024年06月26日08:36 | 來源:廣西日報
6月21日,記者從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舉行的新聞發布會獲悉,該廳組織制定的地方標准《海水養殖尾水排放標准》(以下簡稱《標准》),經自治區市場監管局批准已於5月31日發布,將於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該《標准》明確了海水養殖尾水排放的各項要求,填補了養殖尾水排放標准的空白(目前國家層面尚未出台相關排放標准),其實施將給廣西海洋養殖業帶來積極影響。
據介紹,海水養殖作為廣西沿海地區的傳統產業,產生的污染問題較為突出,多次引起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國家海洋督察關注。2022年,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提出立項申請,自治區市場監管局予以批復同意,經過2年多的調研分析、充分論証和廣泛征求意見后,最終形成《標准》。該《標准》統籌考慮廣西海水養殖特點和技術經濟可行性,對適用范圍、受納海域分類、排放分級、排放控制要求、監測要求和結果判定等內容進行了詳細規定。
在實施與監督中,《標准》還明確了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統一監督管理,相關主管部門在其職責范圍內負責實施。據悉,2023年,廣西已全面完成全海域海水養殖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工作。《標准》的實施,將成為廣西推進海水養殖環境治理以及生態環境執法的重要依據。同時,利用農業農村部門、生態環境部門等有關獎補資金,相關部門還將有序推進海水養殖尾水的治理,試點開展海水養殖尾水監測。
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相關負責人表示,為推動《標准》落地見效,該廳將會同北海市、欽州市、防城港市的相關部門加強宣傳工作﹔組織有關專家到沿海各地開展技術指導,幫助解決實際問題﹔開展海水養殖生態環境監管情況調查,對養殖戶的需求進行分析,對尾水治理技術模式及治理效果進行總結評估,剖析存在的問題,推進廣西向海經濟高質量發展和海洋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記者余鋒 通訊員楊廣莉)
(責編:李敏軍、陳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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