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广西频道>>广西要闻

平陆运河船舶污染防治迎来专项新规

2026年08月22日10:22 |
订阅已订阅已收藏收藏小字号

平陆运河绿色、安全、高质量发展再添制度保障。8月19日,广西海事局正式印发《平陆运河船舶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精细化、系统化、全覆盖的监管制度,全面规范运河水域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护航西部陆海新通道生态航运建设。

《规定》共六章二十五条,涵盖总则、一般规定、污染防治、污染应急管理、监督检查和附则,对船舶航行、停泊、作业各环节的防污染行为作出系统规范。根据平陆运河水域范围,划分内河段、沿海段,实行分区针对性监管;严格实施船舶污染物船上储存、收集上岸,要求船舶进入内河前完成排污管路铅封、泄水孔封堵,从源头减少污染排放;差异化制定船舶燃油使用标准,落实靠泊岸电强制使用制度,细化扬尘货物、噪声污染管控措施,实现水、大气、噪声多维度污染协同防治。

《规定》填补了平陆运河河海衔接水域船舶污染防治专项监管的制度空白,为统一规范各类船舶、作业单位、运营主体的防污染行为提供了明确、细化的制度依据。同时构建江海分区精准监管体系,实现河海交界水域污染监管衔接有序、运转顺畅;明确沿线港口、码头、作业单位配套建设污染监测、污染物接收、应急处置三大核心能力,为智慧监管提供基础支撑。(记者韦薇 通讯员魏月星、徐碧苑)

来源:南宁晚报

(责编:陈露露、陈丽冰)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