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步法语|警惕“上头电子烟” 两起依托咪酯贩毒案宣判
2025年06月24日11:03 |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并于6月4日公开宣判了两起涉新型毒品依托咪酯的贩卖毒品案。
本期“八步法语”,以真实、鲜活的案例揭露新型毒品的伪装与危害,敲响禁毒警钟。
案例一
2024年5月期间,被告人陈某某在八步区、平桂区多次向白某某、李某某、莫某某等人贩卖依托咪酯,非法获利2100元。被告人陈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最终,八步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陈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案例二
2024年10月期间,被告人廖某某在八步区某村篮球场处多次向黄某某、王某某(10月16日)贩卖毒品依托咪酯,非法获利1200元、苹果手机1部、荣耀手机1部。被告人廖某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
八步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廖某某故意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法规,多次贩卖毒品依托咪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依法判处:被告人廖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说法
法律红线不可触碰,2023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已被(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2024年7月1日生效的《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将美托咪酯、异丙帕酯等46种物质列入管制。这意味着,任何非法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依托咪酯等列管物质的行为,均构成毒品犯罪,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上头电子烟”是毒非烟!长期大量吸食含有上述毒品的电子烟,会导致偏执、焦虑、恐慌、被害妄想等精神问题,易引发自杀自残、伤人、交通肇事肇祸等问题。请大家远离毒品,珍惜生命,珍爱生活,莫染毒瘾,误入歧途。(陆宇平)
(责编:庞冠华、许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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