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广西频道

市场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自治区财政厅突出“四向”发力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2025年05月16日16:30 |
小字号

近年来,自治区财政厅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统筹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工具,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2024年,自治区财政厅获得全国政府采购20周年庆典颁发的“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先进单位”、中国政府采购报评选的“营商环境卓越奖”,连续三年获得全国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即“832平台”)突出贡献奖,并在全国“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经验交流活动上作经验发言。

一、用心服务,畅通政企沟通渠道

自治区财政厅围绕企业需求主动靠前服务,着力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提升政企沟通和解决问题能效。一是倾听心声,回应关切。创新服务方式,召开“用心服务 共促发展”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座谈会,邀请15家民营和中小企业代表座谈,介绍政府采购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全链条政策。组织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座谈会,与部分区直单位和企业代表座谈,强化沟通、密切协作,以政府采购助力乡村振兴。截至2024年底,全区33个脱贫县入驻“832平台”供应商1388家,上架产品16515款。二是深入调研,助力发展。厅党组成员及相关业务处室多次深入企业调研,高效办结收集的77个服务实体经济调研问题。选择部分民营外资企业深入调研,倾听心声,助力发展。三是广泛宣传,畅通渠道。通过广西政府采购网、微信公众号、赠送制度汇编书籍等方式,宣传政策措施与成效,给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全部及时办结标注“营商环境”12345工单43件,并畅通厅长信箱答复,为企业答疑解惑,收获企业满意认可。

二、靶向发力,加大惠企政策供给

针对调研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近年来,自治区财政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制定修订一系列政府采购惠企政策,提升政策“集成效应”。2024年,出台《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等惠企政策,打造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升级版。一是预留份额做“加法”,助力中小企业获得更多市场份额。严格执行中小企业评审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将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比例要求嵌入政府采购计划报送及采购项目评审流程,确保预留份额政策落到实处。2024年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0.67亿元,占比超八成。二是交易成本做“减法”,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将投标(响应)保证金设置上限比例由2%降至1%,将履约保证金上限比例由10%下调至5%,其中对中小企业收取的履约保证金降至2%,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三是支付提速做“乘法”,提高合同签订和资金支付速度。签订采购合同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中标(成交)通知发放之日起25日,比全国性规定的30日再提速5日;要求加快支付采购资金,满足支付条件的应及时支付;提高预付款支付比例,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不高于合同金额50%。四是融资难点做“除法”,祛除企业融资痛点。广西作为第4个推广“政采贷”融资模式的省份,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开发“政采贷”信贷产品。2024年新增“政采贷”6.37亿元,年末余额20.44亿元,其中,中小企业余额占比99.15%。深入推进电子保函运用,优化政府采购金融服务。2024年累计为中小微企业开具各类电子保函875笔,开函金额1.19亿元。

三、数字赋能,打造高效透明采购

依托信息化技术,持续提升政府采购效率、政府采购透明度,创新推进远程异地评审,实现全项目信息化、全过程透明化和远程评审的“三网融合”,打造便利化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一是推进信息化建设,构建政府采购“数字网”。2024年,全区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项目20640个,电子化率近100%,除涉密项目外,全部实行全流程电子化管理,并深化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和在线履约验收等应用。实现政府采购平台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征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等各类平台的数据共享共用。二是推进透明监管,织密政府采购“监督网”。要求及时发布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标成交公告和采购合同等信息,实现采购全流程公开透明;加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对每笔政府采购项目从预算安排、计划备案、组织实施等全过程动态监管,实现采购全过程监管。三是强化区域协同,拓宽异地评标“局域网”。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实现跨省政府采购机制融合,开启远程异地评审新时代,有效减少评审专家资源不足和利益寻租的问题,维护评审活动公平公正,提高评审效率。2024年,全区开展远程异地评审项目5455个,其中跨省33个,跨市5422个,远程异地评审数量相较2023年提高586%。

四、监管护航,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自治区财政厅畅通企业依法维权救济渠道,强化监督管理,着力破除壁垒,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一是以制度为基础,规范采购行为。印发《关于强化自治区本级采购人政府采购主体责任有关事项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监管制度,织密制度笼子,从源头上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二是以典型为借鉴,督促责任落实。发布两批政府采购先进做法及经验案例,并约谈提醒投诉案件较多的采购人和专项整治问题突出的代理机构,通过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督促政策要求全方位落实。三是以整治为抓手,维护市场秩序。开展“四类”专项整治,共对126个代理机构622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检查,对违法违规单位依法处理处罚,达到较好威慑和警示教育效果。开展评审专家专项清理核查,清退解聘不合格专家及超龄专家274人,强化评审专家管理。组织开展全区政府采购保证金收退情况自查整改工作,纠治一些地方逾期退还企业保证金问题,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来源: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营商办)

(责编:陈燕、庞冠华)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