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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实施特色产业以奖代补政策 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2025年05月07日1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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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家的花生和养殖等项目,能拿到以奖代补资金3000元。”近日,家住藤县新庆镇富荣村的脱贫户朱名宏说到“以奖代补”政策时,心里乐开了花。

这是藤县实施特色产业“以奖代补”推进产业帮扶的一个缩影。今年,藤县继续深化特色产业以奖代补政策,旨在拓展产业增值增效空间助民增收,夯实产业振兴基础,鼓励农户与现代农业接轨,参与新型经营模式。

藤县明确奖补对象为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管理、自主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达到奖补标准的脱贫户(含2014年、2015年退出户)、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并实行差异化奖补。其中,2014-2015年退出户每户每年产业项目奖补资金累计不超1000元;2016-2020年脱贫户每户每年累计不超3000元;监测户每户每年累计不超5000元。奖补资金主要由县级从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等当中安排。

为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藤县在政策宣传、申报流程、监督管理等方面下足功夫。各乡镇、县级主管部门充分利用公众号、微信群、宣传栏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产业奖补政策,确保家喻户晓。奖补对象选定产业按程序向所在行政村(社区)提出项目计划申请,项目计划自然村(屯)、行政村、乡镇三级进行同步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乡镇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下达乡镇实施;奖补对象实施产业符合验收标准的,向本行政村(社区)提出项目验收申请,由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及乡镇干部等组成验收成员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验收结果在乡镇、行政村、自然村(屯)三级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报送公示结果至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视情况随机抽检并给出复核意见等环节后,最终通过“一卡通”将奖补资金发放到户。同时,也明确了跨县发展产业的、享受了农机补贴的、非粮化违反国家相关文件精神的不予以奖补。在监督管理上,对申报材料和实施项目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行为,严格按规定取消奖补资格、追回财政资金;各级工作人员在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过程中存在优亲厚友、明知奖补对象虚报而批准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移送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藤县还鼓励奖补对象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参与新型经营主体合作生产经营、抱团聚集发展,鼓励发展庭院经济,为乡村产业发展注入新活力。特色产业以奖代补政策的实施,不仅让脱贫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还为乡村产业发展增添了活力。“藤县将持续优化特色产业以奖代补政策,推动更多特色产业落地生根,助力乡村振兴跑出‘加速度’。”藤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潘启潮说。(黄群礼)

来源:藤县县委宣传部

(责编:许荩文、叶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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